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本行”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给予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租赁”)等值人民币6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额度期限1年,敞口额度可转授信给平安好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亿元,期限不超过1年期,转授信额度由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平安银行和平安租赁同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安”)的控股子公司。根据《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平安租赁构成本行关联方。
(三)审议表决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行经审计净资产3129.83亿元人民币,截至2020年9月30日,本行资本净额4118.44亿元人民币,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等值60亿元人民币,本笔交易占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92%,占本行资本净额1.46%。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该笔授信构成本行重大关联交易,本笔重大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并对外披露。
本行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长谢永林、董事陈心颖、姚波、叶素兰和蔡方方回避表决。本行独立董事郭田勇、杨如生、杨军、艾春荣和蔡洪滨就相关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于2012年09月27日注册成立,目前公司注册资本为1450000 万人民币,是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专门从事融资租赁服务的100%控股子公司。平安租赁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37层;法定代表人:王志良;截至2018年末,平安租赁资产总额为2347.41亿元,总负债2055.01亿元,所有者权益292.40亿元,营业收入151.48亿元,净利润32.16亿元。截至2019年末,平安租赁资产总额为2544.87亿元,总负债2168.84亿元,所有者权益376.03亿元,营业收入196.68亿元,净利润44.39亿元。平安租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平安银行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给予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等值人民币6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额度期限1年,敞口额度可转授信给平安好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亿元,期限不超过1年期,转授信额度由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前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按照商业原则进行,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行作为上市的商业银行,本次重大关联交易为本行的正常业务,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年初至披露日,本行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累计产生授信类关联交易60亿元人民币。
七、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郭田勇、杨如生、杨军、艾春荣和蔡洪滨对本行《关于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平安银行董事会关于前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平安银行前述关联交易按商业原则协商订立具体交易条款,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前述关联交易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独立性。
八、备查文件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