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回复修订的公告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381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要求,对反馈意见中所提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与落实,并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详见2020年10月1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结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调减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总额的事项,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的回复内容进行相应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公司将按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相关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审核,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