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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易航天: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05

公告编号:2020-81证券代码:871642 证券简称:通易航天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

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公告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及参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要求,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进行分析,并拟定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具体如下:

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规模、净资产规模较发行前将有较大幅度增长。但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募集资金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发行人存在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通过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公司未来的持续回报能力,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股东回报,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但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一、公司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1、保证募集资金规范、有效使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决议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同时,公司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积极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

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规范、有效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2、积极、稳妥地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力争实现项目预期回报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与公司发展战略,可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与综合竞争力。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争取尽早实现预期效益。

3、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能力

公司已建立健全了内部管理体系,能够保证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得到有序开展。公司未来将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能力,完善决策程序,优化管理流程,强化执行监督,全面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率和效果。

4、完善内部控制,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加强资金管理,防止资金被挤占挪用于非经营性活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加大成本控制力度,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5、完善利润分配制度

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此外,公司还制定了《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进一步明确了精选层挂牌后三年的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发行后,公司将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有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6、其他方式

公司承诺未来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等证券监管机构出台的具体细则及要求,持续完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各项措施。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

公告编号:2020-81承诺:

1、本公司/本人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

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

2、本公司/本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监管机构

出台的相关规定,积极采取一切必要、合理措施,使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

3、如本公司/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将积极采取措施,使上述

承诺能够重新得到履行并使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并在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网站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及公众投资者道歉。

三、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

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

相挂钩。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其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系统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指定或发布的有关规章制度,做出的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公司制定的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该等措施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完成股票在精选层挂牌之日起生效。

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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