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经事后审查,上述公告中部分内容有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内容: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10月3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更正后内容: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10月3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因上述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