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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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2日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并于2020年11月4日在公司5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晓祖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更正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符合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本次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更正事项,同时提醒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进一步加强财务知识的培训与学习,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第三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及更正后的《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45)。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备查文件
1、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