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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03

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 491 号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披露了《关于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司2020年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4,450.00万元,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增加至8,450.00万元。我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说明:

1. 公告显示,你公司拟向宁波麦思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麦思捷”)采购商品或接受技术服务,预计新增关联交易金额

3,000万元。宁波麦思捷成立于2019年8月,你公司持有宁波麦思捷12%股份,宁波麦思捷2020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0元,资产总额为

356.10万元。(1)请列示拟采购商品或接受服务的具体内容,结合市场环境、公司业务发展等说明本次新增关联交易的背景、原因及必要性,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是否与公司业务需求相匹配,交易定价是否公允;(2)请结合宁波麦思捷的主要业务、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提供拟采购商品或服务的能力、核心竞争力等,说明宁波麦斯捷是否具备履约能力,是否存在侵占上市公司利益情形。请独立董事核查并发表意见。

2. 公告显示,你公司拟向西安华腾微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西安华腾”)采购商品或接受技术服务,预计新增关联交易金额770万元,你公司已于2020年4月披露拟与西安华腾产生采购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1,230万元。请补充说明截至目前公司与西安华腾采购交易明细情况,包括交易内容、发生金额,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交易定价等充分说明本次预计新增关联采购交易的必要性及合理性,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允性。请独立董事核查并发表意见。

3. 你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披露《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同意公司2020年与西安华腾微波有限责任公司、长沙超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振华领创科技有限公司、扬州健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产生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共计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请说明截至回函日上述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对手方名称、交易时间、交易内容、交易金额、交易定价及其公允性、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请独立董事核查并发表意见。

4. 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对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11月1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湖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责任。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20年11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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