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导智能”或“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知了公司全体监事。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0年11月2日在公司一号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蔡剑波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全体监事独立履行职责。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的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先导转债”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于2019年12月1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先导转债”)2020年6月17日进入转股期,公司股票自2020年9月10日至2020年10月29日的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38.99元/股的130%(即50.69元/股),已经触发《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同意公司行使可转债提前赎回权,按照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先导转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