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公函上证公函上证公函上证公函【【【【2020202020202020】】】】2608260826082608号号号号
关于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借款等相关事项的问询函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近日,你公司披露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拟以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尚和(上海)海洋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和海工)合计提供总额不超过1.5亿元的借款。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的有关规定,现请公司核实如下事项并予以披露:
一、公告披露,本次公司拟向尚和海工借款不超过1.5亿元,借款期限为两年,分笔安排借款。公司持有尚和海工80%的股权,系2018年4月对尚和海工增资1.4亿元获得,评估增值率为2017.03%。根据公司2020年10月30日披露的三季报显示,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账面货币资金为1.39亿元。请公司:(1)结合本次借款的具体投入进度安排,说明公司相关借款的资金来源、资金成本,并结合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主业本身发展需求,评估可能对公司产生的财务压力和机会成本;(2)款项具体计划用途;(3)尚和海工其余股东是否同比例提供借款或者提供相关担保措施,若否,请说明原因,并分析款项回收保障措施是否充分。
二、
增资1.4亿元获得,
公司持有尚和海工评估增值率为
安装船“振江号”
评估增值率为的建设
水漫浸事故等,导致
的建设尚和海工业务开展延迟
尚和海工业务开展延迟年业绩承诺继续无法完成
年业绩承诺继续无法完成本次公司向尚和海工借款
恢复风机吊装业务。
本次公司向尚和海工借款请公司补充披露
营及财务状况;(2
请公司补充披露)
(3)结合上述情况
),
借款的合理性、
,必要性及其依据
金回收等安全性问题
必要性及其依据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措施
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措施请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即予披
对本问询函的回复。
请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即予披
公司持有尚和海工
80%的股权,系2018年4
公司持有尚和海工 | 月对尚和海工 |
2017.03%,
评估增值率为 | 增资款主要用于 |
。此后,“振江号”
的建设 | 未如期交付 |
,
尚和海工业务开展延迟 | 公司称可能导致 |
,
年业绩承诺继续无法完成 | 并将有计提商誉减值的风险 |
,
本次公司向尚和海工借款 | 主要用于对尚和海工旗下海工船的维修 |
:(1)
请公司补充披露 | 目前尚和海工的生产经 |
“振江号”
) | 预计的修复周期及需要投入的金额 |
充分评估
, | 相关款项的收回是否存在风险 |
,并说明公司
必要性及其依据 | 为保障资金流向和资 |
。
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措施请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即予披
露,并于5
请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即予披 | 个交易日内对外披露 |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二〇二〇
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年十一月二日
年十一月二日
月对尚和海工
月对尚和海工增资款主要用于
风电
增资款主要用于未如期交付
、发生海
未如期交付公司称可能导致
2020
公司称可能导致并将有计提商誉减值的风险
。公告披露,
并将有计提商誉减值的风险主要用于对尚和海工旗下海工船的维修
,
主要用于对尚和海工旗下海工船的维修目前尚和海工的生产经
目前尚和海工的生产经预计的修复周期及需要投入的金额
;
预计的修复周期及需要投入的金额相关款项的收回是否存在风险
,本次
相关款项的收回是否存在风险为保障资金流向和资
为保障资金流向和资个交易日内对外披露
个交易日内对外披露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