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
核委员会审核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任。
2020年10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召开2020年第48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对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重组)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重组获得有条件通过,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有条件通过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85)。
根据并购重组委的审核意见及相关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意见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补充和修订,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意见的回复》等文件。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待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相关核准文件后将另行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