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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承诺公告
公告日期:2011-03-10
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承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已经完成,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承诺公告如下: 
  一、发行人承诺 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承诺自本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和及时地公布定期报告、披露所有对投资 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2、承诺本公司在知悉可能对股票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的任何公共传播媒体 出现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3、承诺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将认真听取社会 公众的意见和批评,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 本公司股票的买卖活动。本公司保证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没有虚假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在提出上市申请期间,未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不擅自披露 有关信息。
  4、承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产生新的同业竞争或对公司 的关联交易事项带来实质影响。
  5、承诺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全部用于 中央空调(合肥)项目、压缩机(芜湖)项目、冰箱(荆州)项目、冰箱(南沙) 项目、家用空调(南沙)项目、家用空调(芜湖)项目等六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以上项目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公司在充分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完成了 各个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各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计投资回收期与达产后预计的经济效益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项目计划
  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投资回收期
  (含建设期)	营业收入
  (万元)	净利润
  (万元)
  中央空调(合肥)项目	130,000	5.4年	703,000	75,213
  压缩机(芜湖)项目	80,000	6.69年	198,246	27,259
  冰箱(荆州)项目	80,000	3.92年	477,500	36,837
  冰箱(南沙)项目	62,000	4.82年	383,808	22,276
  家用空调(南沙)项目	50,000	4.5年	672,501	21,020
  家用空调(芜湖)项目	71,000	4.9年	304,685	14,119
  二、发行对象承诺
  本次发行的6名投资者--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Yale University(耶鲁 大学)、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华商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承诺所认购的由本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 为12 个月。
  三、保荐机构承诺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公司已对广 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 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发行人律师承诺
  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承诺: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暨上 市公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 盾。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 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五、审计机构承诺
  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承诺: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发行情 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报告不存在 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财 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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