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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推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31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10月30日上午9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0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均采用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刘会胜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有关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建立工程机械授信合作业务的议案》;

为更好地促进公司产品销售和市场开发,全面建立和发展现代新型银企合作关系,公司与以下银行、融资租赁公司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利的原则,建立工程机械授信合作业务,同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

(1)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拟申请2020-2021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1.4亿元,期限为1年。

在此授信额度内,符合条件的用户(即用信人),可按有关规定办理保兑仓等业务,公司承担此授信额度项下因用信人使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综合授信产生的差额退款责任。

授信期限届满,公司对已在授信期内发生的业务仍有差额退款责任,直到公司承担差额退款责任的综合授信业务余额结清为止。

(2)同意授权公司与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于2020-2021年度内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合作,合作金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期限1年。

在此授信额度内,符合条件的用户,可按有关规定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公司承担本协议项下用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产生的不见物的回购担保责任。

授信期限届满,公司对已在授信期内发生的业务仍有回购担保责任,直到所担保的综合授信业务余额还清为止。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0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告编号为2020-034的“关于增加2020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1)同意将公司与山重建机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自13,000万元提高至19,000万元;

该项议案关联董事刘会胜、江奎、申传东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同意将公司与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自5,000万元提高至7,000万元;

该项议案关联董事刘会胜、江奎、申传东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事项已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融资租赁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公司拟向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租赁”)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拟向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租赁(天津)”)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均不超过3年,用于办理包括不限于直租赁、售后回租赁、委托贷款、保理等业务,具体业务以实际签订的合同及其书面文件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适时向平安租赁、平安租赁(天津)申请包括不限于融资租赁业务、委托贷款业务、保理业务等,董事会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平安租赁、平安租赁(天津)实际审批额度的情况,与平安租赁、平安租赁(天津)协商并签署与上述业务所涉及的《购买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或《售后回租赁合同》或《委托贷款协议》、《人民币单位委托贷款借款合同》或《保理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协议和书面文件,办理与该业务相关的其他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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