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亚厦股份: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部分购回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31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部分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亚厦股份”)于近日接到实际控制人张杏娟女士的通知,获悉张杏娟女士于2020年10月29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办理了股票质押部分购回,具体情况如下:

一、 实际控制人质押部分购回的基本情况

2020年09月23日,张杏娟女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8,500,000股以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方式质押给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7日,张杏娟女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8,850,000股以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方式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其后,该笔质押经过部分购回操作后,质押数量为4,389,999股,因该笔质押引发的补充质押数量合计为4,550,000股。

2017年12月19日,张杏娟女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8,599,999股以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方式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其后,该笔质押经过部分购回操作后,质押数量为4,139,996股,因该笔质押引发的补充质押数合计为4,745,000股。

张杏娟女士于2020年10月29日将上述股份分别办理了部分购回操作。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质押部分购回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起始日期解除日期质权人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质押部分购回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起始日期解除日期质权人
张杏娟10.00%0.00%2020-09-232020-10-29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389,9992.60%0.33%2017-12-27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0.18%0.02%2018-05-31
800,0000.47%0.06%2018-06-14
400,0000.24%0.03%2018-06-20
1,000,0000.59%0.07%2018-06-22
90,0000.05%0.01%2018-07-19
160,0000.09%0.01%2018-08-06
1,460,0000.86%0.11%2018-10-19
340,0000.20%0.03%2018-12-20
4,139,9962.45%0.31%2017-12-19
650,0000.38%0.05%2018-02-12
850,0000.50%0.06%2018-06-15
200,0000.12%0.01%2018-06-20
1,000,0000.59%0.07%2018-06-22
85,0000.05%0.01%2018-07-19
150,0000.09%0.01%2018-08-06
1,500,0000.89%0.11%2018-10-19
310,0000.18%0.02%2018-12-20
合 计17,824,99610.55%1.33%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 比例累计质押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已质押股份未质押股份
情况情况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占已质押股份比例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亚厦控股439,090,03232.77%223,980,92851.01%16.72%0.000.000.000.00%
张杏娟169,016,59612.61%8,499,9995.03%0.63%0.000.000.000.00%
丁欣欣90,250,1076.74%0.000.00%0.00%0.000.000.000.00%
丁泽成12,000,0500.90%0.000.00%0.00%0.000.009,000,03775.00%
合计710,356,78553.01%232,480,92732.73%17.35%0.000.009,000,0371.88%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股份风险可控,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且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