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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谊嘉信: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30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持有公司20,362,724股(占公司总股本3.03%)的特定股东上海寰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寰信”),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0.89%)。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持有公司3.03%股份的特定股东上海寰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寰信”)出具的《关于减持本公司股份的告知函》,上海寰信因资金需求及被动减持原因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上海寰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东,持有公司股份共计20,362,7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3%,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其中质押14,214,200股、冻结14,214,200股。公司董事李凌波先生、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柴健先生、副总经理方华女士分别持有上海寰信33.4%、33.3%、33.3%的股权。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资金需要及被动减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通过信用账户回购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4、股东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如下:

股东名称拟减持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减持期间减持价格区间
上海寰信不超过6,000,000股0.89%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其中,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海寰信的减持股份数及减持价格区间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上海寰信(曾用名“北京博信智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中承诺:“自取得股份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也不由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柴健和方华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凌波作为公司董事除遵守上述承诺外,在《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本人担任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额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均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无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1、上海寰信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会敦促相关方严格遵守减持规定进行减持。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上海寰信及李凌波、柴健、方华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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