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00059证券简称:天珑5公告编号:2020-086
天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公司负责人林文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柯其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敏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8,897,256,607.83 | 8,027,251,596.32 | 10.8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772,972,265.00 | 2,707,361,915.69 | 2.42%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2,544,809,010.16 | 14.68% | 5,508,140,523.14 | 15.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8,667,010.36 | -9.31% | 133,220,138.45 | 6.0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34,558,587.24 | -23.14% | 49,890,413.59 | 5.6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76,462,676.48 | -1202.05% | 142,676,656.54 | 5.2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20.00% | 0.07 | 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00% | 0.00% | 4.46% | 0.70% |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股) | 1,884,718,001 |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
支付的优先股股利(元) | 0 |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7,344,888.47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93,773,958.87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7,198,838.07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211,385.59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7,776,574.96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83,329,724.87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6,153(注1)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永盛科技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45.13% | 850,662,956 | 30,801,833 | ||||
福州市汇同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2.10% | 228,118,124 | |||||
福州市康同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1.00% | 207,389,819 | 质押 | 62,850,000 | |||
凯荟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4.99% | 93,988,345 |
四川大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61% | 49,221,380 | 49,221,380 | |||
南山集团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89% | 35,714,285 | ||||
深圳市前海恒兆亿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恒兆亿新三板基金1期 | 其他 | 1.06% | 20,000,000 | ||||
福州仓山区康同家贸易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72% | 13,632,469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领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52% | 9,768,800 | ||||
北信瑞丰基金-宁波银行-北信瑞丰基金泽清3号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0.44% | 8,333,333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永盛科技有限公司 | 819,861,123 | 人民币普通股 | 819,861,123 | ||||
福州市汇同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28,118,124 | 人民币普通股 | 228,118,124 | ||||
福州市康同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7,389,819 | 人民币普通股 | 207,389,819 | ||||
凯荟有限公司 | 93,988,345 | 人民币普通股 | 93,988,345 | ||||
南山集团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35,714,285 | 人民币普通股 | 35,714,285 | ||||
深圳市前海恒兆亿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恒兆亿新三板基金1期 | 2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000,000 | ||||
福州仓山区康同家贸易有限公司 | 13,632,469 | 人民币普通股 | 13,632,469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领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768,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768,800 | ||||
北信瑞丰基金-宁波银行-北信瑞丰基金泽清3号资产管理计划 | 8,333,333 | 人民币普通股 | 8,333,333 |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7,514,417 | 人民币普通股 | 7,514,417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述股东中永盛科技有限公司的唯一股东为林文鸿,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前十大股东中永盛科技有限公司、福州市康同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凯荟有限公司、福州仓山区康同家贸易有限公司存在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具体为:福州市康同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林美娜系永盛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文鸿的姐姐;福州市康同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林震东系林美娜的配偶,系永盛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文鸿的姐夫;福州市汇同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福州市康同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福州仓山区康同家贸易有 |
注1:包含已确权的普通股股东及未确权的普通股股东总数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同比增减 | 说明 |
货币资金 | 1,363,436,747.46 | 1,091,006,794.32 | 24.97% | 主要是本期收回客户货款以及借款增加所致。 |
存货 | 1,596,252,977.72 | 1,302,617,778.12 | 22.54% | 主要是本期重大客户订单备料形成。 |
应收账款 | 2,025,498,735.91 | 2,158,937,753.10 | -6.18% | 主要是本期收到上年度末的销售货款。 |
其他应收款 | 738,708,395.18 | 821,451,028.20 | -10.07% | 主要为往来结算款项收回所致。 |
应付票据 | 736,893,327.64 | 691,479,228.06 | 6.57% | 主要是本期支付到期供应商货款形成。 |
应付账款 | 1,919,755,104.97 | 1,481,895,721.23 | 29.55% | 主要为本期重大客户备料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886,403,169.81 | 973,826,026.27 | -8.98% | 主要是往来结算款减少所致。 |
利润表项目: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同比增减 | 说明 |
研发费用 | 212,976,469.26 | 200,373,311.32 | 6.29% | 主要为公司增加研发投入所致。 |
管理费用 | 247,477,423.21 | 307,953,073.58 | -19.64% | 主要为公司加强费用管控所致。 |
销售费用 | 268,728,138.26 | 352,508,409.46 | -23.77% | 主要为公司加强费用管控及减少市场推广所致。 |
财务费用 | 72,104,788.88 | -71,155,735.35 | 201.33% | 主要是本期融资利息支出和汇率持续波动所致。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 -6,843,720.23 | -14,275,514.88 | 52.06% | 主要是本期外汇期权合约公允价值波动形成。 |
现金流量表项目: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同比增减 | 说明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467,472,714.58 | 4,976,699,004.81 | 29.96% | 主要是本期收到客户货款形成。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017,396,617.43 | 4,842,130,125.52 | 24.27% | 主要是本期支付供应商货款形成。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86,259,604.96 | 1,094,578,673.76 | -0.76% | 主要是本期理财产品和保证金到期收 |
回形成。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116,477,234.39 | 1,005,413,435.16 | 11.05% | 主要是本期投资理财产品和外汇衍生品交割所致。 |
偿还借款支付的现金 | 1,742,432,869.13 | 3,389,268,458.88 | -48.59% | 主要是本期偿付到期借款形成。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150,767,608.42 | 3,866,015,888.98 | -44.37% | 主要是本期增加短期借款融资形成。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公开披露的重大事项信息索引列表如下: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关于公司股票继续暂停转让的公告 | 2020年7月14日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址http://www.neeq.com.cn/) |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 2020年7月22日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址http://www.neeq.com.cn/) |
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事项的专项说明 | 2020年7月27日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址http://www.neeq.com.cn/)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2020年7月27日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址http://www.neeq.com.cn/) |
关于股份转让方式调整的公告 | 2020年7月28日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址http://www.neeq.com.cn/) |
关于公司股票恢复转让的公告 | 2020年7月30日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址http://www.neeq.com.cn/) |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 2020年8月14日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址http://www.neeq.com.cn/) |
关于公司全称变更的公告 | 2020年9月9日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址http://www.neeq.com.cn/) |
关于公司证券简称变更的公告 | 2020年9月9日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址http://www.neeq.com.cn/) |
关于拟质押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 2020年9月28日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址http://www.neeq.com.cn/) |
关于子公司可转债融资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 2020年9月28日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址http://www.neeq.com.cn/)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至今尚在履行期内的承诺事项如下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林文鸿、永盛科技有限公司、福州市康同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凯荟有限公司、福州仓山区康同家贸易有限公司、林文炭、林震东、林含笑、林美娜、福州市汇同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本人(或本公司)目前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创智科技实际从事的业务发生利益冲突或在市场、资源、地域方面存在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 | 2014年08月31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 |
林文鸿、永盛科技有限公司、福州市康同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凯荟有限公司、福州仓山区康同家贸易有限公司、林文炭、林震东、林含笑、林美娜、福州市汇同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不利用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地位及与创智科技之间的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2014年08月31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 | |
永盛科技有限公司、林文鸿 | 保证创智科技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的独立性。 | 2014年08月31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 | |
申请重新上市时所作承诺 | 永盛科技有限公司、林文鸿 | 自创智科技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重新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本公司不会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会要求创智科技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创智科技重新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 | 2016年06月30日 | 自创智科技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重新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 暂时未触发 |
林文鸿 | 自创智科技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重新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会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会要求创智科技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创智科技重新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上述承诺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创智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创智科技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创智科技股 | 2016年06月30日 | 自创智科技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重新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承诺期满后 | 暂时未触发 |
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创智科技股份数量占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创智科技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 |||||
福州市康同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州市汇同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州仓山区康同家贸易有限公司 | 自创智科技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重新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会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会要求创智科技回购合伙企业(或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创智科技重新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 | 2016年06月30日 | 自创智科技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重新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承诺期满后 | 暂时未触发 | |
董事林文炭、林震东,监事李小华、王勤、刘建云,高级管理人员邓晓丹、曹勇、柯其智、管健南、郭敬文、刘书定 | 上述合伙企业(或公司)承诺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创智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创智科技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创智科技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创智科技股份数量占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创智科技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 2016年06月30日 | 自创智科技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重新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承诺期满后 | 暂时未触发 | |
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 | 林文鸿、林震东、林文炭、李小华、王勤、刘建云、曹勇、邓晓丹、管健南、柯其智、刘书定 |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上述人员承诺自2020年8月14日起未来12个月内(自2020年8月14日至2021年8月13日),不减持或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所持股份所对应的因公司股份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 | 2020年8月14日 | 自2020年8月14日起未来12个月内 | 正在履行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注:自2020年9月10日起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更名为天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衍生品投资操作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是否关联交易 | 衍生品投资类型 | 衍生品投资初始投资金额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期初投资金额 | 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如有) | 期末投资金额 | 期末投资金额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比例 | 报告期实际损益金额 |
东亚银行 | 非关联方 | 否 | 外汇期权合约 | 6,950.00 | 2020 | 2020 | 6,950.00 | 2.52% | -100.26 | ||
东亚银行 | 非关联方 | 否 | 外汇期权合约 | 25,280.00 | 2020 | 2021 | 25,280.00 | 9.17% | -5.91 | ||
建设银行 | 非关联方 | 否 | 外汇期权合约 | 7,500.00 | 2020 | 2021 | - | 7,500.00 | 2.72% | -13.30 | |
建设银行 | 非关联方 | 否 | 外汇期权合约 | 7,600.00 | 2020 | 2020 | 7,600.00 | 2.76% | -59.82 | ||
玉山银行 | 非关联方 | 否 | 外汇期权合约 | 7,600.00 | 2020 | 2020 | 7,600.00 | 2.76% | 68.30 | ||
玉山银行 | 非关联方 | 否 | 外汇期权合约 | 45,489.76 | 2020 | 2021 | 45,489.76 | 16.50% | 89.75 | ||
海云汇银行 | 非关联方 | 否 | 外汇期权合约 | 76,000.00 | 2020 | 2020 | 76,000.00 | 27.56% | 180.09 | ||
玉山银行 | 非关联方 | 否 | 外汇期权合约 | 7,600.00 | 2019 | 2020 | 7,600.00 | 7,600.00 | 2.76% | 6.02 | |
中国银行 | 非关联方 | 否 | 远期结/售汇合约 | 18,958.85 | 2019 | 2020 | 18,958.85 | 18,958.85 | 6.88% | -362.87 | |
建设银行 | 非关联方 | 否 | 远期结/售汇合约 | 144,159.98 | 2020 | 2020 | 144,159.98 | 144,159.98 | 52.28% | -232.82 | |
海云汇银行 | 非关联方 | 否 | 远期结/售汇合约 | 21,419.25 | 2020 | 2020 | 21,419.25 | 7.77% | 148.41 | ||
渣打银行 | 非关联方 | 否 | 远期结/售汇合约 | 10,950.74 | 2019 | 2020 | 10,950.74 | 10,950.74 | 3.97% | -38.30 | |
渣打银行 | 非关联方 | 否 | 远期结/售汇合约 | 4,265.27 | 2020 | 2020 | 4,265.27 | 1.55% | -181.58 | ||
玉山 | 非关 | 否 | 远期结 | 4,182.84 | 2020 | 2020 | 4,182.84 | 1.52% | 29.36 |
银行 | 联方 | /售汇合约 | |||||||||
玉山银行 | 非关联方 | 否 | 远期结/售汇合约 | 7,509.76 | 2019 | 2020 | 7,509.76 | 2.72% | 152.88 | ||
星展银行 | 非关联方 | 否 | 远期结/售汇合约 | 6,493.50 | 2019 | 2020 | 6,493.50 | 6,493.50 | 2.35% | 84.34 | |
大华银行 | 非关联方 | 否 | 远期结/售汇合约 | 27,126.14 | 2019 | 2020 | 27,126.14 | 9.84% | 297.35 | ||
大华银行 | 非关联方 | 否 | 远期结/售汇合约 | 1,870.51 | 2020 | 2020 | 1,870.51 | 0.68% | -93.15 | ||
合计 | 430,956.59 | 188,163.07 | - | 430,956.59 | 156.29% | -31.50 | |||||
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
涉诉情况(如适用) | 不适用 | ||||||||||
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2019年5月31日、2020年7月27日 | ||||||||||
衍生品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2019年8月1日、2020年8月19日 | ||||||||||
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 为有效管理外币资产、负债及现金流的汇率风险,公司利用银行金融工具开展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到期外币应收账款、应付货款为基础开展外汇衍生品投资业务,以获取低风险收益,用以对冲由于人民币汇率波动带来的汇兑损失,实现外汇资产的保值。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办法》,对衍生品投资与持仓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与控制,具体说明如下:1、市场风险:公司目前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均为对敲业务,即买入一笔与应收、应付账款有关的远期外汇合约,同时反方向购入或出售一笔外汇期权合约,能够限定在汇率大幅波动时所产生的最大亏损;2、信用风险:公司进行的衍生品投资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3、流动性风险:公司目前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均为无本金的衍生品业务,以公司进口付汇业务为基础,实质未占用可用资金,流动性风险较小;4、操作风险:内部流程不完善、员工操作、系统等原因均可能导致公司在外汇资金业务的过程中承担损失。控制措施:公司的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已明确了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职责分工与审批流程,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监督机制,通过加强业务流程、决策流程和交易流程的风险控制,有效降低操作风险。 | ||||||||||
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或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 报告期内,衍生品业务涉及到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668.11万元,到期已交割的衍生品涉及到的投资收益636.61万元;衍生品的公允价值以外汇市场即时报价确定,按照合约价格与资产负债表日外汇市场即日报价的远期汇率之差额确定计算衍生品的公允价值。 | ||||||||||
报告期公司衍生品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核算具体原则与上一报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
独立董事对公司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的专项意见 | 经核查,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为已开展的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了严格的内部评估,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机制。我们认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128,797.17 | 30,500.00 | 0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