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
月
日17:00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通过书面送达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董事长林文鸿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
人,实际出席董事
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逐项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8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为更好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进行注册地址变更及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的修订。
本次注册地址的变更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核准登记结果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8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下无正文,为天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签署页)
林文鸿 | 林震东 | 林文炭 |
赵艳 | 刘茂林 | 胡斌杰 |
曾凡跃 |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