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0-087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泽新能”)二届十六次董事会于2020年10月30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0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董事、监事、高管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董事赵继伟、张平、侯光焕、张立国,独立董事秦海岩、郑晓东、陈进进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陈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同日披露的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向一级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议案》;
为便于项目管理、适应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同意按截至划转基准日2020年8月31日的账面净值,拟将公司所属宁夏红寺堡风电场嘉泽一期49.5MW项目、宁夏红寺堡风电场(大河乡耍艺山)嘉泽49.5MW项目、宁夏红寺堡风电场(大河乡磨脐子)嘉泽49.5MW项目、宁夏红寺堡风电场(大河乡小井子)嘉泽49.5MW项目、宁夏红寺堡风电场嘉泽青山49.5MW工程、宁夏嘉泽红寺堡大河乡20MWp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宁夏嘉泽红寺堡大河乡光伏电站二期项目7个项目相关的资产、负债和人员整体划转至一级全资子公司宁夏博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拟将公司所属宁夏同心风电场嘉泽田家岭49.5MW风电项目、宁夏同心风电场嘉泽康佳湾49.5MW风电项目2个项目相关的资产、负债和人员整体划转至一级全资子公司宁夏恺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授权委托公司董事长签署在本次资产划转过程中涉及的所有相关文件,并授权委托公司管理层办理资产划转事项的具体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同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向一级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公告》。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变更为一级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二级全资子公司巴里坤嘉泽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里坤嘉泽”)100%股权无偿划转给嘉泽新能。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巴里坤嘉泽将成为公司的一级全资子公司,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新疆嘉泽发电有限公司将不再持有巴里坤嘉泽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同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级全资子公司变更为一级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参与新能源项目竞标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参与公开招投标项目中新能源项目(包括项目、股权、份额等)竞标的及时性和便利性,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决定参与新能源项目(包括项目、股权、份额等)竞标的权限。具体内容如下:
1、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代表公司,独立参与公开招投标中新能源项目(包括项目、股权、份额等)的竞标;
2、为提高效率,中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代表公司签署全部相关协议和文件,无需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3、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若竞标成功,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前述相关议案。召开时间及审议事项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中第二项、第四项议案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二○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