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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一级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31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0-090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一级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公告

一、划转事项概述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泽新能”)于2020年10月30日召开了公司二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一级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议案》。为便于项目管理、适应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同意按截至划转基准日2020年8月31日的账面净值,拟将公司所属宁夏红寺堡风电场嘉泽一期49.5MW项目、宁夏红寺堡风电场(大河乡耍艺山)嘉泽49.5MW项目、宁夏红寺堡风电场(大河乡磨脐子)嘉泽49.5MW项目、宁夏红寺堡风电场(大河乡小井子)嘉泽49.5MW项目、宁夏红寺堡风电场嘉泽青山

49.5MW工程、宁夏嘉泽红寺堡大河乡20MWp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宁夏嘉泽红寺堡大河乡光伏电站二期项目7个项目相关的资产、负债和人员整体划转至一级全资子公司宁夏博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博阳”);拟将公司所属宁夏同心风电场嘉泽田家岭49.5MW风电项目、宁夏同心风电场嘉泽康佳湾49.5MW风电项目2个项目相关的资产、负债和人员整体划转至一级全资子公司宁夏恺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恺阳”)。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授权委托公司董事长签署在本次资产划转过程中涉及的所有相关文件,

并授权委托公司管理层办理资产划转事项的具体事宜。本次划转事项在公司与合并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之间发生,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划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划入方基本情况

(一)宁夏博阳

公司名称宁夏博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303MA76JUH76X
住所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乡嘉泽20MWp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综合楼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0年8月7日
法定代表人韩晓东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新能源电站、智能微网的开发、建设、运营、转让;新能源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服务。
股东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宁夏恺阳

公司名称宁夏恺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324MA76JUB51P
住所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韦州镇青龙山村办公室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0年8月7日
法定代表人杨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新能源电站(包括太阳能、风能、生物能)和智能微网的开发、
建设、运营、转让;与新能源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股东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三)划出方与划入方的关系

划入方宁夏博阳、宁夏恺阳均为划出方嘉泽新能的一级全资子公司。

三、资产划转相关情况

(一)拟划转资产、负债的总体情况

以2020年8月31日为划转基准日,公司拟将所属宁夏红寺堡风电场嘉泽一期49.5MW项目、宁夏红寺堡风电场(大河乡耍艺山)嘉泽49.5MW项目、宁夏红寺堡风电场(大河乡磨脐子)嘉泽49.5MW项目、宁夏红寺堡风电场(大河乡小井子)嘉泽49.5MW项目、宁夏红寺堡风电场嘉泽青山49.5MW工程、宁夏嘉泽红寺堡大河乡20MWp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宁夏嘉泽红寺堡大河乡光伏电站二期项目7个项目相关的资产、负债,按截至划转基准日的账面净值划转至宁夏博阳;公司拟将所属宁夏同心风电场嘉泽田家岭49.5MW风电项目、宁夏同心风电场嘉泽康佳湾49.5MW风电项目2个项目相关的资产、负债,按截至划转基准日的账面净值划转至宁夏恺阳。划转基准日后发生的资产及负债变动情况将据实调整并予以划转。

公司拟划转至宁夏博阳、宁夏恺阳的资产、负债情况如下,最终划转的金额以划转实施结果为准。

科目账面净值(万元)
拟划转至宁夏博阳的资产、负债情况:
资产合计201,328.28
负债合计132,664.43
净资产合计68,663.84
拟划转至宁夏恺阳的资产、负债情况:
资产合计61,987.46
负债合计42,739.96
净资产合计19,247.51

资产划转应在相关划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交割。

(二)划转涉及的员工安置

本次划转事项涉及的人员根据“人随资产走”的原则由一级全资子公司接收,公司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履行必要的程序后,为员工办理劳动人事关系相关转移手续,员工工龄连续计算,薪酬待遇不变。

(三)划转涉及的税务安排

本次划转事项拟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具体以税务部门的认定为准。

(四)划转涉及的债权债务转移及协议主体变更安排

公司在履行完毕相关审批程序后,办理划转手续。相关债权、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正在执行的合同)的划转若涉及第三方同意、批准的,公司将与宁夏博阳、宁夏恺阳共同促使获得第三方的同意和批准。公司签订的与拟划转资产相关的协议、合同等也将办理主体变更手续,相应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依法或依约不能转移的协议、合同、承诺等仍由公司继续履行。

四、可能存在的风险

(一)本次划转事项能否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尚需税务部门认定;本次划转事项涉及的债务转让需取得债权人同意,相关协议主体变更尚需取得协议各方的同意与配合,最终划转金额可能与上述数据

不一致。公司将与相关债权人积极沟通,并取得协议各方的同意。

(二)本次划转事项涉及的相关资质证照变更尚需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公司将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推动资质证照变更手续尽早完成。

(三)本次划转事项涉及的人员变更需取得员工本人同意,尚存在不确定性。

五、本次资产划转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资产划转事项有利于项目管理,适应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公司已于2020年9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了《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出售西北地区部分风电资产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76))。本次划转事项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进行,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不涉及交易对价,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划转事项不涉及公司股本及股东变化,划转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权结构不变。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二○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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