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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31

公司代码:601901 公司简称:方正证券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施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祖坤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报告期末 (2020年9月30日)上年度末 (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120,293,793,414.89136,595,190,001.95-11.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9,926,180,252.2738,551,805,514.293.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4.854.683.63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末 (2020年1-9月)上年初至上年报告 期末(2019年1-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067,925,139.8018,119,761,356.44-66.5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742.20-66.36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末 (2020年1-9月)上年初至上年报告 期末(2019年1-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5,724,543,460.004,967,250,879.3415.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82,426,507.261,074,962,134.1037.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506,570,429.451,074,420,042.8440.2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782.80增加0.98个 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80.1338.4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80.1338.4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80.1338.4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842.80增加1.04个 百分点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金额 (2020年7-9月)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2020年1-9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6,806.311,916,645.0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6,946,022.9924,095,092.7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1,172,648.32-58,168,049.2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73,389.53-342,645.43
所得税影响额1,386,606.978,355,034.81
合计-2,986,601.58-24,143,922.19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188,50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股东性质
股份 状态数量
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2,284,609,85227.750冻结1,109,609,852国有法人
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1,799,591,16421.860冻结1,799,591,164境内非国有法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1,470,138,39817.8600未知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61,985,0963.1800国有法人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97,556,9992.4000国有法人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38,731,2001.6900国有法人
乐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105,955,8451.290质押40,000,000国有法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82,624,8541.0000未知
方正产业控股有限公司78,627,1620.9600国有法人
博时基金-农业银行-博时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53,580,3000.6500未知
嘉实基金-农业银行-嘉实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53,580,3000.6500未知
中欧基金-农业银行-中欧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53,580,3000.6500未知
银华基金-农业银行-银华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53,580,3000.6500未知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2,284,609,852人民币普通股2,284,609,852
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1,799,591,164人民币普通股1,799,591,16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1,470,138,398人民币普通股1,470,138,398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61,985,096人民币普通股261,985,096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97,556,999人民币普通股197,556,999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38,731,200人民币普通股138,731,200
乐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105,955,845人民币普通股105,955,84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82,624,854人民币普通股82,624,854
方正产业控股有限公司78,627,162人民币普通股78,627,162
博时基金-农业银行-博时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53,580,300人民币普通股53,580,300
嘉实基金-农业银行-嘉实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53,580,300人民币普通股53,580,300
中欧基金-农业银行-中欧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53,580,300人民币普通股53,580,300
银华基金-农业银行-银华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53,580,300人民币普通股53,580,3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向上述股东书面询证并取得书面回复的情况如下: 1、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方正集团”)与方正产业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方正产控”)确认为关联关系:方正产控为方正集团控股子公司,除此之外,与上述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2、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确认与上述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简称“香港结算”)是以名义持有人的制度持有证券,用于为其结算参与者提供服务。而参与的投资者必须通过一个或多个香港结算参与者,即券商或托管银行(适用于香港/沪股通/深股通证券)。由于香港是采取名义持有人的制度,有些投资者更是以多层托管的形式持有证券。故此,香港结算是无法完全掌握参与香港/沪股通/深股通证券的投资者的相关资料,包括其名字、持股数量及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等资料。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无优先股

注1:方正集团持有公司的股份中,通过普通账户持有1,109,609,852股,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175,000,000股,合计持有2,284,609,852股。方正产控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担保证券账户持有78,627,162股。注2:公司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上公开信息获悉,因强迫交易罪,法院判决“对冻结在案的被告单位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政泉控股”)持有的1,799,561,764股方正证券股票的价值扣除其投资支出的人民币6,090,825,100元后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2020年8月5日,公司收到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国通信托”) 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信达”)分别发来的《通知》及大连中院(2018)辽02执1438号之九执行裁定书。大连中院裁定将政泉控股持有的709,886,375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8.62%)抵偿国通信托对政泉控股享有的6,090,825,100元民事债权,该裁定于2020

年8月3日生效。根据国通信托及中国信达的通知,上述法院裁定抵债的股票属于信托财产,国通信托依据信托合同,以信托财产原状向信托受益人中国信达分配信托利益,将大连中院裁定项下的709,886,375股公司股票分配至中国信达。本次变动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62%,相关股份变动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取得核准及完成相关股份过户登记的时间尚不确定。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2020年9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变动幅度变动原因说明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2,144,263,931.183,853,273,932.37-44.35%主要系本期股票质押规模减少所致。
交易性金融资产19,752,864,404.0829,503,157,282.29-33.05%主要系本期金融资产投资规模减少所致。
其他债权投资13,745,220,023.4524,901,391,747.20-44.80%主要系本期金融资产投资规模减少所致。
长期股权投资718,393,136.81不适用主要系本期对瑞信方正转为权益法核算所致。
应付短期融资款9,586,878,381.362,017,503,661.39375.19%主要系本期收益凭证等规模增加所致。
拆入资金3,021,122,222.195,915,946,944.42-48.93%主要系转融通融入资金到期规模减少所致。
交易性金融负债5,095,368,238.4711,982,384,656.09-57.48%主要系本期并表结构化产品规模减少所致。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2,992,749,334.5121,291,594,888.89-38.98%主要系本期债券质押式回购规模减少所致。
应交税费459,843,367.29342,889,591.3834.11%主要系本期行情影响,应税收入增加所致。
预计负债36,752,436.33132,600,448.41-72.28%主要系本期公司对资管产品提供流动性支持转入其他应收款所致。
应付债券10,560,757,970.8919,939,519,050.91-47.04%主要系本期次级债等到期所致。
递延所得税负债16,593,534.776,265,273.27164.85%主要系本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等影响所致。
其他负债419,040,258.03230,805,946.4081.56%主要系本期其他应付款增加所致。
库存股57,811,018.72-100.00%主要系本期出售库存股所致。
其他综合收益145,671,181.07332,810,077.22-56.23%主要系本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等影响所致。
少数股东权益570,893,348.27928,575,096.69-38.52%主要系本期对瑞信方正转为权益法核算所致。
项 目2020年1-9月2019年1-9月变动幅度变动原因说明
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3,163,025,986.842,171,628,654.6645.65%主要系本期行情影响经纪业务收益增加所致。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499,732,198.25351,051,790.5642.35%主要系本期行情影响投资银行业务收益增加所致。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204,779,173.16311,391,712.81-34.24%主要系本期资管业务规模调整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582,957,505.98-447,622,699.70不适用主要系本期行情影响交易性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其他业务收入35,564,978.04261,662,140.16-86.41%主要系本期商品现货交易收入减少所致。
信用减值损失279,443,358.12460,812,809.08-39.36%主要系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减少所致。
其他业务成本7,968,442.48226,432,862.73-96.48%主要系本期商品现货交易成本减少所致。
净利润1,498,160,830.441,059,131,365.7141.45%主要系本期行情影响收益增加所致。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87,138,896.15231,848,306.99-180.72%主要系本期金融投资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067,925,139.8018,119,761,356.44-66.51%主要系本期金融资产规模、拆入资金规模以及回购规模等变化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64,239,261.05-83,938,288.49不适用主要系本期对子公司丧控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22,623,536.98-12,010,973,242.14不适用主要系上期次级债等到期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0年2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北京一中院”)裁定对方正集团进行重整;2020年7月,北京一中院裁定对方正集团及其子公司方正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大方正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并指定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担任方正集团等五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被裁定实质合并重整的提示性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重整正在进行中。

2、2020年9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方正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方正香港金控”)融资提供不超过5000万美元的担保,并授权公司执行委员会根据方正香港金控实际融资情况办理本次担保的具体事宜,包括实施、调整或终止本次担保等。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方正香港金控提供担保的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担保事项尚未实际实施。

3、2018年6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同意向方正香港金控增资5亿元人民币。截至10月13日,公司已向方正香港金控拨付546,268,980港元增资款项,折合约4.89亿元人民币,方正香港金控注册资金变更为1,046,268,980港元。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方正香港金控完成增资的公告》。

4、公司与政泉控股相关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1)政泉控股诉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案。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停止向政泉控股发放公司2018年度红利的议案》。2019 年7月,政泉控股以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为由,向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简称“天心区法院”)对公司提起诉讼,要求法院确认上述决议无效。2019年12月,天心区法院判决驳回了政泉控股的诉讼请求。政泉控股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20年8月,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详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8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2)公司诉政泉控股与公司有关的纠纷案。2017年4月,公司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简称“湖南高院”)起诉政泉控股,请求法院依法判令政泉控股向公司返还2015及2017年度分红款,赔偿抽逃资金的利息损失,并请求法院判决政泉控股在改正抽逃出资行为前停止行使在方正证券的全部股东权利(含表决权、提名权、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全部股东权利)。2019年11月26日,公司收到湖南高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法院判决及裁定支持了公司要求政泉控股停止行使全部股东权利的诉讼请求,驳回了要求返还2015及2017年度红利及赔偿抽逃资金利息损失的诉讼请求。公司及政泉控股就相关判决提起上诉。2020年10月,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详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10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根据上述终审判决,在政泉控股改正抽逃出资行为前,停止其行使在公司的全部股东权利(含表决权、提名权、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全部股东权利)。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施华
日期2020年10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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