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获得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 2020年10月30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转发的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京国资[2020]77号),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