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162 公司简称:香江控股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翟美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光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杜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25,824,109,922.19 | 23,243,067,894.01 | 11.1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098,572,129.28 | 5,333,992,345.96 | -4.41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6,252,411.95 | 2,800,243,765.36 | -85.85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营业收入 | 1,644,630,369.35 | 2,622,319,408.83 | -37.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866,600.48 | 292,763,432.21 | -103.0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1,706,579.44 | 242,158,733.11 | -108.9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17 | 5.72 | 减少5.89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26 | 0.0863 | -103.0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26 | 0.0863 | -103.0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原因: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
11.87亿元,主要是受新冠疫情、商品房推货销售周期、国家限购政策及银行住房按揭贷款等因素的影响房款回款及租金收入减少所致;本期购买商品、接收劳务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13.52亿元,主要本年支付苏州土地款约7.93亿元,房地产公司在建项目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金额增加(如增城、连云港、鄂州、常德、南通、天津、株洲)。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原因:1、收入下降导致利润下降: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9.77亿元, 主要是本期未有新竣工组团交楼,现楼销售收入相对较少;受疫情影响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对商户免收约1个月租金和管理费,个别门店实行减租政策及门店到期,租金收入减少; 2、本年产生的部分利润来源于非全资子公司,其中来安置业产生的利润8,757万中有4,466万归属于少数股东。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1-9月)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5,617.30 | -97,024.2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232,462.63 | 15,696,697.93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975,365.08 | 2,272,066.6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815,774.77 | 3,241,578.3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516,232.06 | -4,273,105.16 | |
所得税影响额 | -1,666,648.57 | -4,000,234.51 | |
合计 | 5,825,104.55 | 12,839,978.96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 64,284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 | 1,320,619,361 | 38.89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713,261,476 | 21.00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香江集团有限公司 | 137,796,605 | 4.06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前海开源基金-浦发银行-中融国际信托-中融-融珲62号单一资金信托 | 88,567,800 | 2.61 | 0 | 未知 | 0 | 未知 | |||
深圳市香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香江汇通一期证券投资基金 | 46,648,438 | 1.37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3,649,335 | 0.99 | 0 | 未知 | 0 | 未知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24,950,443 | 0.73 | 0 | 未知 | 0 | 未知 | |||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23,249,838 | 0.68 | 0 | 无 | 0 | 其他 | |||
贺洁 | 21,946,908 | 0.65 | 0 | 未知 | 0 | 未知 | |||
朱雪松 | 17,111,434 | 0.50 | 0 | 未知 | 0 | 未知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 | 1,320,619,361 | 人民币普通股 | 1,320,619,361 | ||||||
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713,261,476 | 人民币普通股 | 713,261,476 | ||||||
香江集团有限公司 | 137,796,605 | 人民币普通股 | 137,796,605 | ||||||
前海开源基金-浦发银行-中融国际信托-中融-融珲62号单一资金信托 | 88,567,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8,567,800 | ||||||
深圳市香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香江汇通一期证券投资基金 | 46,648,438 | 人民币普通股 | 46,648,438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3,649,335 | 人民币普通股 | 33,649,335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24,950,443 | 人民币普通股 | 24,950,443 | ||||||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23,249,838 | 人民币普通股 | 23,249,838 | ||||||
贺洁 | 21,946,908 | 人民币普通股 | 21,946,908 | ||||||
朱雪松 | 17,111,434 | 人民币普通股 | 17,111,434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海马股份有限公司、香江集团有限公司及深圳市香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香江汇通一期证券投资基金为一致行动人。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为公司实施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未知其他股东的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人民币
报表项目 | 本期金额 | 年初金额 | 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077,596.86 | 7,357,945.70 | -58.17 | 本期赎回部分基金 |
应收账款 | 91,629,319.16 | 67,452,538.31 | 35.84 | 本期应收房款、租金增加 |
预付款项 | 787,259,870.86 | 77,810,314.13 | 911.77 | 本期预付土地款增加 |
其他应收款 | 916,785,508.69 | 621,159,915.02 | 47.59 | 本期支付保证金增加 |
其他流动资产 | 969,691,365.85 | 549,452,930.55 | 76.48 | 本期合同取得成本及预缴税费增加 |
长期股权投资 | 332,668,894.87 | 69,491,469.64 | 378.72 | 本期增加对合营、联营公司的投资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82,565,830.00 | 112,535,830.00 | -26.63 | 本期收回部分投资本金 |
在建工程 | 45,642,009.56 | 34,718,890.65 | 31.46 | 本期在建工程进度增加 |
无形资产 | 100,597,740.36 | 148,522,939.04 | -32.27 | 本期政府回收土地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200,000.00 | -100.00 | 本期其他非流动资产已转入无形资产 | |
短期借款 | 1,354,310,958.33 | 302,879,477.58 | 347.15 | 本期借入短期借款 |
预收款项 | 40,918,847.19 | 5,195,969,389.08 | -99.21 | 本期执行新收入准则,相关预收款项调入合同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 |
合同负债 | 7,371,317,595.61 | 不适用 | 本期执行新收入准则,相关预收款项调入合同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38,690,160.51 | 80,470,387.68 | -51.92 | 本期支付上期计提奖金 |
应交税费 | 314,450,772.47 | 402,592,470.75 | -21.89 | 本期缴纳上期税费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411,826,222.55 | 2,356,010,783.02 | -40.08 | 本期按合同约定回售部分债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 |
其他流动负债 | 2,153,437,056.00 | 1,536,915,050.90 | 40.11 | 本期执行新收入准则,相关预收款项调入合同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及计提土增税增加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588,072.10 | 702,735.00 | 695.19 | 本期按新收入准则,确认合同取得成本,对应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 |
库存股 | 49,376,479.84 | 不适用 | 本期回购公司股份 |
报表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年同期金额 | 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营业收入 | 1,644,630,369.35 | 2,622,319,408.83 | -37.28 | 本期未有新竣工交楼组团,房款收入减少;受疫情影响减免租金收入减少 |
营业成本 | 918,397,497.50 | 1,226,105,527.52 | -25.10 | 本期确认收入减少,对应成本结转减少 |
税金及附加 | 158,863,403.24 | 343,559,271.42 | -53.76 | 本期确认收入减少,对应税费结转减少 |
销售费用 | 183,199,152.04 | 248,563,826.61 | -26.30 | 本期广告宣传费较上期减少 |
财务费用 | 229,142,418.99 | 316,537,602.83 | -27.61 | 本期借款减少,计提利息费用减少 |
其他收益 | 15,696,697.93 | 12,843,839.08 | 22.21 | 本期收到政府补助增加 |
投资收益 | -722,143.57 | -12,722,582.72 | 不适用 | 本期被投资企业亏损少于上期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719,651.16 | 1,165,048.89 | -38.23 | 本期基金公允价值变动少于上期 |
信用减值损失 | -368,520.41 | -3,639,598.18 | 不适用 | 本期确认坏账损失少于上期 |
资产处置收益 | -33,388.29 | 79,567,264.66 | -100.04 | 本期未处置持有待售资产 |
营业外收入 | 9,712,751.65 | 7,633,471.63 | 27.24 | 本期违约金收入增加 |
营业外支出 | 6,534,809.26 | 2,805,561.23 | 132.92 | 本期对外捐赠、赔偿金支出增加 |
所得税费用 | 13,973,421.09 | 118,765,398.90 | -88.23 | 本期利润减少,计提所得税费用减少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翟美卿女士、修山城先生、翟栋梁先生、刘根森先生、范菲女士、陆捷女士回避表决回避表决,其余3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已事先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是根据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制定,以上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属于正常交易行为;该类交易可以充分利用关联方的市场网络和渠道优势,减少成本,提高市场占有率,能保证香江控股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实现资源优势互补及合理配置,同时能够降低交易对方信用风险,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利益。以上交易行为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亦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相关内容请见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临2020-022号《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以及截至报告期末实际执行情况具体如下:
备注:以上发生额不包含单独履行决策程序的交易金额。
2、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微软(中国)签订框架合作协议的实施进展情况:
香江控股全资子公司香江云科技公司于2017年6月6日与南沙投资贸易促进局签署了《微软云暨移动技术孵化计划—广州云暨移动应用孵化平台项目合作协议》;同日,香江云科技公司与微软中国正式签署了《微软“云暨移动技术孵化计划”合作和商标许可协议》。签订协议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临2017—038号及临2017-041号公告。截止至本报告期内,该合作事项进展情况如下:
(1)2017年6月6日,香江控股全资子公司香江云科技公司与南沙投资贸易促进局签署了《微软云暨移动技术孵化计划—广州云暨移动应用孵化平台项目合作协议》;同日,香江云科技公司与微软中国正式签署了《微软“云暨移动技术孵化计划”合作和商标许可协议》。
(2)2017年8月,确定“微软云暨移动技术孵化计划—广州云暨移动应用孵化平台”的运营合作伙伴。
(3)2017年9月22日,香江云科技公司在微软广州公司举行了“微软云暨移动技术孵化计划—广州云暨移动应用孵化平台”首次公开招募路演,路演当天,共有12支团队参加。
(4)2017年9月,确定“微软云暨移动技术孵化计划—广州云暨移动应用孵化平台”的办公地址为广州南沙香江科创中心18楼。
(5)2017年11月,香江云科技公司举行了粤港澳大湾区人工智能峰会。
(6)2019年1月15日,独角兽牧场17楼办公空间正式对外开放。
(7)截止至2020年9月30日,香江国际科创中心累计入驻企业(含已毕业企业)160家;中国创新创业成果交易会成果转化基地、广东省大数据创业创新孵化园、广州市创新创业示范(孵化)基地、广州市科普基地、广州市中小企业服务站、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创客汇、南沙特色孵化器等荣誉资质共40项;接受来访考察交流超455场;举办赛事及活动近120场。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序号 | 交易类别 | 关联方名称 | 交易内容 | 2020年预计发生额 | 2020年1至9月实际发生额 |
1 | 提供/接受劳务 | 香江集团、金海马及其下属公司 | 物业管理、旅游收入、顾问等劳务 | 5,000万元 | 约34万元 |
2 | 租赁 | 香江集团、金海马及其下属公司 | 房屋租赁 | 10,000万元 | 约2,954万元 |
3 | 购买/出售商品 | 香江集团、金海马及其下属公司 | 购买、出售商品 | 8,000万元 | 约238万元 |
4 | 接受财务资助 | 香江集团、金海马及其下属公司 | 接受财务资助 | 60,000万元 | 约1,549万元 |
合计 | 83,000万元 | 约4,775万元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翟美卿 |
日期 | 2020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