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0月23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全体董事。
(三)会议时间:2020年10月29日14:30
会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港口中心2706会议室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表决
(四)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8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名,其中董事宋小明先生、独立董事陈舒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
(五)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益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重整涉及公司债权清偿的议案》
1.董事会同意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下称“安通物流”)管理人提出的安通物流重整计划草案,最终方案以法院裁定为准。
2.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理该债权处置的后续工作。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行使广东港航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投资决策权限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由公司行使全资子公司广东港航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投资决策权限。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