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