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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31

公司代码:600393 公司简称:粤泰股份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监事三名,实际参与表决三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10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九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核通过了《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杨树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司小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结祯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13,867,069,901.4016,628,349,771.16-16.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251,376,422.596,078,552,785.582.84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55,466.862,932,312,733.07-99.31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2,994,310,926.834,340,198,926.11-31.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1,321,348.85386,152,777.01-47.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9,686,848.21395,965,962.62-69.7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236.34减少3.11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80.15-46.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80.15-46.67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金额 (7-9月)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1-9月)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5,529,471.7587,505,519.57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895,935.351,063,711.16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
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1,234,876.86-13,890,612.9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418,135.861,649,407.27
所得税影响额4,196,874.665,306,475.60
合计-10,253,402.7481,634,500.64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48,0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股东性质
股份状态数量
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513,376,00020.24513,376,000质押513,376,000境内非国有法人
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508,584,00020.05428,584,000质押508,584,000境内非国有法人
西藏棕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55,605,1066.14155,605,106质押155,605,106境内非国有法人
广州豪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139,931,9285.52139,931,928质押139,931,928境内非国有法人
广州建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28,111,3205.05128,111,320质押128,111,320境内非国有法人
广州恒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25,014,2504.93125,014,250质押125,014,250境内非国有法人
广州新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56,429,7142.2256,429,714质押56,429,714境内非国有法人
廉法波19,985,2490.7900未知
邹锡昌19,740,0150.7800未知
黄毓娥15,558,1480.6100未知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80,000,000人民币普通股80,000,000
廉法波19,985,249人民币普通股19,985,249
邹锡昌19,740,015人民币普通股19,740,015
黄毓娥15,558,148人民币普通股15,558,148
庞健14,676,714人民币普通股14,676,714
王银娜14,016,800人民币普通股14,016,800
周文静13,132,537人民币普通股13,132,537
戴显丰11,283,700人民币普通股11,283,700
刘国学10,500,000人民币普通股10,500,000
谢玲10,096,200人民币普通股10,096,2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西藏棕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豪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建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恒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新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互为一致行动人。其余股东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情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应收账款138,726,589.63427,052,416.42-67.52%本报告期公司采取措施促进已售房款回笼资金,主要是海南滨江项目、江门天鹅湾项目等项目回款
其他流动资产54,267,315.49176,437,387.80-69.24%本报告期结转广州天鹅湾二期等项目预缴税金
长期待摊费用22,457,446.97175,575,172.15-87.21%本报告期健康国际医疗中心装修资产已移交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并按工程装修评估价值结清款项
短期借款703,897,670.001,020,086,164.04-31.00%本报告期公司采取措施促进经营活动回笼资金并且通过出售广州天鹅湾二期项目的转让加速变现资金偿还逾期短期债务。
应付票据5,637,675.24141,208,032.65-96.01%本报告期商业承兑汇票到期与供应商协商线下兑付,重分类至应付账款
预收款项0.00531,204,418.66-100.00%本报告期执行新收入准则所致
合同负债1,152,267,240.420.00不适用本报告期执行新收入准则所致,同时主要因淮南洞山天鹅湾及海南福嘉花园项目预售未达到结转收入条件导致预收房款增加
其他应付款914,698,426.263,919,723,459.19-76.66%主要是天鹅湾二期过户,减少世茂集团代偿
债务往来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0.00786,069,602.67-100.00%通过出售广州天鹅湾二期项目的转让加速变现资金偿还短期债务
长期应付款14,294,596.03309,946,297.97-95.39%本报告期公司本期减少系年初余额中的长城国兴债权已转给信达
其他综合收益8,137,731.8836,635,167.43-77.79%主要因外汇汇率变动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项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营业收入2,994,310,926.834,340,198,926.11-31.01%因疫情影响零售减少及部分项目尚处于开发阶段导致收入下降
税金及附加144,192,705.33571,188,356.95-74.76%主要因两期项目转让土地增值税负差异及因疫情影响零售收入减少相应结转的税金减少
销售费用47,971,904.0586,617,295.19-44.62%零售方面受到疫情影响,地区公司销售同比下降,导致销售佣金下降
投资收益86,253,624.6824,047,022.77258.69%主要因本报告期处置股权产生的收益较大
所得税费用75,956,386.59140,845,484.40-46.07%主要因利润减少导致所得税费用减少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55,466.862,932,312,733.07-99.31%零售方面受到疫情影响,地区公司销售回款同比下降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9,355,663.69-25,733,748.94758.11%本报告期出售子公司股权和收回医学中心房屋装修及资产等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5,155,308.86-2,931,877,114.7294.71%报告期内总体有息债务减少,偿还利息支出下降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9年度,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十五次会议及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世茂房地产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签署了一系列合作协议,合作对价为639,731万元人民币,主要涉及的合作项目包括广州嘉盛项目、广州天鹅湾二期项目、淮南两地块项目、深圳项目等。广州天鹅湾项目于2020年1月完成过户手续。截至目前,世茂房地产就本次交易事项已经与公司结清合同项下其应支付的全部对价款项。

2、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决定聘任梁文才先生为公司总裁、周经良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3、报告期内,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补范志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张晓峰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4、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决定聘任刘大成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5、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为广东省富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和支行(现更名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空港经济区支行”)申请续贷不超过人民币6,300万元提供1.3倍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19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普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从化9套物业资产为本次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6、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总部的职能部门调整为:

①总裁办,②运营管理中心,③成本控制中心,④融资中心,⑤证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心,⑥财务管理中心,⑦审计监察中心,⑧行政人事中心。

7、2020年4月11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产”)、广州远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泰投资”)等相关各方进行债务重组,并于2020年4月11日签署《债务重组合同》。按照《债务重组合同》安排,信达资产收购公司及公司部分参股公司、控股公司的部分债务合计为人民币892,941,026.30元,并由远泰投资承接,与信达资产进行债务重组。

本次债务重组事项有利于上市公司恢复流动性,有效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缓解公司目前的债务问题。《债务重组合同》签署后,公司及公司下属公司重组债务中原对应抵押涉诉的部分广州、江门、郴州项目相关资产后续已解除抵押冻结。

关于本次债务重组及相关担保的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2020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务重组的公告》(临2020-014号)、《关于对全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20-015号)、《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20-016号)、《关于债务重组的进展公告》(临2020-028号)。

8、鉴于王朋先生因任期届满离任,经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补胡志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9、2020年5月19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组成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0-031号)。

10、2020年6月8日,公司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树坪先生的通知,杨树坪先生于2020年6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0]40 号)。

2020年7月10日,公司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树坪先生的通知,其于2020年7月1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31号),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杨树坪先生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罚款。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杨树坪先生已缴纳上述罚款。

11、2020年6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78、79号)。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等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公开说明的行政监管措施。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粤泰股份、杨树坪、蔡锦鹭、徐应林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78号)的公告》(临2020-045号)、《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79号)的公告》(临2020-046号)。

公司于2020年7月17日对决定书中要求公开说明的事项逐项回复,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广东证监局采取责

令公开说明措施决定的回复公告》(临2020-051号)。同时公司就有关问题的内部问责情况及整改报告报送广东证监局,并抄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12、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3,000万股已全部出售并清算完毕,出售并清算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8%。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52,682,936股已全部出售并清算完毕,出售并清算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8%。根据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并终止。

13、鉴于原公司财务总监徐应林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递交辞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决定聘任司小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14、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聘请广东百高律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20年度法律顾问和股东大会会议的见证律师,聘期自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止。

15、报告期内,公司就与淮南永嘉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被告1)、淮南仁爱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被告2)、恒大地产集团合肥有限公司(被告3)合同纠纷事宜向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已获法院立案受理,案号为(2020)皖04民初173号。诉讼请求:(1)判令第一、第二被告向原告支付欠付款1,064,207,500.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337,353,777.5元(按照日万分之五标准,自2018年12月6日起暂计算至2020年8月31日,请求判至款清之日止)。(2)判令第三被告对第一项诉请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公司同时向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冻结被告方部分银行账户,并查封仁爱公司所开发的淮南恒大御府项目的700余套在售商品房。

16、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在广州设立全资子公司广东城市价值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伍仟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住房租赁;房地产评估;物业管理;企业总部管理;物业服务评估;供应链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

17、2020年4月13日,公司与广州百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广州百筑”)。本次合作的目标项目为广州百筑开发建设的“新塘百晟广场”,该项目地上建筑面积86248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28405平方米(约合706车位);该项目含配建政府保障房面积共36980平方米,其中安置住宅32980平方米(307套),安置商业4000平方米(农贸市场);另该项目可销售商品房面积46301平方米,其中住宅34671平方米,商业11630平方米,产权车位706个。

在合作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成就后,公司以提供资金投入的方式,共计人民币1亿元,对项目实行代工代建代管代售等整体操盘,使项目顺利完工取得预售资格并对外销售。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尚未达到合作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

18、2020年4月,公司下属控股公司海南粤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泰投资”)与海南运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运鸿”)、海口泓轩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口泓轩”)及海南泓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公司)签署了《海口湖湾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粤泰投资拥有坐落于海南省海口市府城镇冯村土地,面积为111732.47㎡,土地证号海口市国用(2013)第006122号,项目名称为“湖湾小区”(以下简称“目标项目”)的全部权益。海口泓轩以暂定为55,820万元的对价受让目标项目所对应的项目公司50%的股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项目公司50%股权已过户至海口泓轩并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手续。

19、报告期内,公司与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官堂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广州官泰实业有限公司签署《补充协议》。为加快官堂村改造工作推进,经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官堂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同意,公司引入广州官泰实业有限公司参与本项目旧村改造工作。

20、报告期内,磅湛公司与原金边地主签署补充协议,所购买的土地面积变更为132,493平方米,用于开发排屋、商业街等。

21、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江门市粤泰发展有限公司、广州穗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江门市悦泰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公司)签订了《悦泰·珠西商务中心项目股权转让暨合作开发协议》,江门市粤泰发展有限公司拟收购项目公司另一股东江门市新会区凯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45%股权,并将其持有的项目公司50%股权转让予广州穗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穗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受让标的股权所承担的合作对价为52300万元。

22、报告期内,三门峡粤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获得三门峡市房地产开发协会颁发的2019年度优秀房地产企业的荣誉称号。

23、报告期内,公司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粤柬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港币1000元,主要经营范围为贸易、投资、控股。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

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树坪
日期2020年10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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