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5%以上股东破产清算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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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6日披露了《关于法院受理公司第一大股东破产清算申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48),公司5%以上股东上海万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豪投资”)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以下简称“一审法院”)申请进行破产清算,一审法院于2019年10月28日受理万豪投资的破产清算申请。
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5%以上股东破产清算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万豪投资于2020年7月14日又向一审法院提交了破产重整申请,中国联和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联合精准医疗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重整方也同时向法院提交了重整计划。一审法院于2020年8月6日裁定不予受理万豪投资的破产重整申请。
2020年10月29日,公司收到万豪投资破产管理人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转发的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终审法院”)(2020)沪03破终6号《民事裁定书》。根据前述民事裁定书,终审法院裁定为,维持一审法院原裁定,不予受理万豪投资破产重整申请。
备查文件: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0)沪03破终6号《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