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通宇通讯: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30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公司本次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公司章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本次调整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关于向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1、根据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10月29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本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10月29日,并同意向154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383.50万份,行权价格为23.85元/份。

三、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终止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并将剩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和实际经营需要且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胡敏珊、龚书喜、朱辉煌

2020年10年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