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进展
1、2019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9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2019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9年7月6日至2019年7月16日,公司通过公司网站公示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的期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19年7月17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19年7月22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19年7月23日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9年11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2019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予事项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19年11月18日,公司董事会已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授予日为2019年11月1日,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9年11月18日。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10人,授予的股份数量为2,209.036万股。
7、2020年4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0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9、2020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终止实施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回购价格调整的具体情况
2020年6月,公司实施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扣除回购注销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能满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所涉及的10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4,418,072股后的总股本2,350,807,5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3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0年10月,公司实施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之“第十四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原则”的规定:
“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回购限制性股票的,除本计划另有约定外,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及“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以及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综上,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2.252-0.063-0.117)元/股+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2.072×(1+1.50%×D÷365)=2.072×(1+1.50%×349÷365)=2.102元/股,其中D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距离限制性股票登记的天数。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鉴于2020年6月公司实施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0年10月公司实施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2.102元/股。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20年6月,公司实施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扣除回购注销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能满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所涉及的10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4,418,072股后的总股本2,350,807,5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0年10月,公司实施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2.102元/股。
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