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披露2020年三季度报告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三季度报告预约的原披露日期为2020年10月30日。由于信息整理情况晚于预期,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2020年三季度报告披露日期延期至2020年10月31日。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调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报》, 有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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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