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10月23日,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10月29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对《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季报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对机关部室进行调整,调整后机关部室设置如下: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纪委机关、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宣传、工会、共青团、武装、统战、女工)、企业发展部、生产业务部、财务部、安全环保科技部、法务审计部(党委巡察办)、工程建设部。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