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情况
本公司监事会于2020年10月27日向全体监事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三、监事出席会议情况
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决议
经会议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82条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后,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0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