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2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在公司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何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60号)。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西国创道路材料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钦州分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3年。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61号)。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