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瀚讯”)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经过认真审议,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基于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对《关于新增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公司新增2020年预计与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
王东进、曹惠民、李学尧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