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瀚讯”或“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上海瀚讯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5月26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0年度公司与关联法人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以下简称“微系统所”)采购技术开发服务,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为296.48万元。
根据公司本年度前期的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经营需要,公司拟增加2020年度与微系统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预计新增公司2020年与微系统所发生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关联交易事项(具体以实际发生额为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卜智勇、张波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全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二)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2020年预计金额 | 年初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
增加前 | 增加金额 | 增加后 | |||||
向关联方购买劳务 | 微系统所 | 技术开发 | 参照市场价格公允定价 | 296.48 | 1,000.00 | 1,296.48 | 148.24 |
自2020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微系统所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48.24万元,未超过2020年获批的额度。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00000425006790C
成立时间:2001年8月
开办资金:28,062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长宁路865号
法定代表人:谢晓明
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信息微系统研究、促进科技发展、集成微光机电系统研究、天地一体化通信技术研究、专用集成电路研究、新型半导体信息功能材料与器件研究、新型能源材料与微能源系统研究、相关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博士后培养、专业培训与学术交流、《功能材料与器件学报》出版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长卜智勇担任微系统所研究室主任、公司董事张波担任微系统所所地合作与产业化处长;
履约能力分析:微系统所是中国科学院全额出资的事业单位,资信状况较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微系统所2020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委托技术开发。
交易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最终交易价格,体现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行为。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0年度新增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原则,依据市场化原则独立进行,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公司内部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
事卜智勇、张波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全部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新增2020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正常的业务行为,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将上述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我们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请审议相关议案。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新增2020年预计与微系统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不会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交易价格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议价格确定,定价公允,且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一致同意该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 |||
王鹏程 | 刘勃延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