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3日以短信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长张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