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年10月28日,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6日以电话结合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部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董事长朱志兰女士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董事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人;反对、弃权均为0人。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2020年10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7人;反对、弃权均为0人。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风险投资涉及的投资品种。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同意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行使具体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详见2020年10月3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人;反对、弃权均为0人。公司主要生产电线电缆产品,其主要原材料(铜、铝)约占生产成本80%左右。为规避铜价格剧烈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确定风险,经审议,公司董事会拟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期限为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