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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30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福环保”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发表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10月1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84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00股,并于2019年1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77,283,584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59,083,26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8,200,32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涉及58名股东,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共计26,369,7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13%,限售股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0年11月6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承诺如下: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倪寿才、刘洪月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现已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

(2)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违反有关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违规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减持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且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处罚;如因未履行关于锁定股份以及减持之承诺事项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高级管理人员冯振海、武雄晖、刘坤、曹正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现已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

价应作相应调整。

(2)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违反有关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违规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减持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且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处罚;如因未履行关于锁定股份以及减持之承诺事项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监事张旭光、闫鹏鹏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违反有关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违规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减持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且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处罚;如因未履行关于锁定股份以及减持之承诺事项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核心技术人员黄妃慧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违反有关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违规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减持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且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处罚;如因未履行关于锁定股份以及减持之承诺事项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马志强等45名自然人股东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违反有关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违规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减持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且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处罚;如因未履行关于锁定股份以及减持之承诺事项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山东红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山东科融天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荣新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国联钢业有限公司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公司/合伙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合伙企业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合伙企业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违反有关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违规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减持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且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处罚;如因未履行关于锁定股份以及减持之承诺事项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合伙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山东红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山东科融天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以及本公司/合伙企业作出的其它公开承诺前提下,本公司存在适当减持公司股份的可能。

在遵守本次发行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本公司/合伙企业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现已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限制,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本公司/合伙企业任何时候拟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通过公司予以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进行减持。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数量为26,369,711股,限售期为12个月。

2、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11月6日。

3、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有限售股数量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剩余限售股数量
1山东红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3,332,2224.31%3,332,2220
2刘洪月注11,718,4662.22%1,718,4660
3马志强1,629,5032.11%1,629,5030
4重庆荣新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00,0002.07%1,600,0000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有限售股数量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剩余限售股数量
5王文新1,571,1362.03%1,571,1360
6薛明轩1,332,8881.72%1,332,8880
7王萍1,250,0001.62%1,250,0000
8宋玉山1,205,3891.56%1,205,3890
9高强1,166,2771.51%1,166,2770
10倪寿才注1961,2211.24%961,2210
11彭敏833,0551.08%833,0550
12潘亮764,0540.99%764,0540
13周士良562,5000.73%562,5000
14天津国联钢业有限公司544,9590.71%544,9590
15山东科融天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44,9590.71%544,9590
16汪崇富516,5710.67%516,5710
17郭海良516,5710.67%516,5710
18朱逢军496,7860.64%496,7860
19尚磊455,2930.59%455,2930
20张建萍424,4550.55%424,4550
21杨力406,7490.53%406,7490
22江涛314,5860.41%314,5860
23郭热平312,5000.40%312,5000
24聂海涛267,0660.35%267,0660
25杨冰237,7210.31%237,7210
26谢建立235,3500.30%235,3500
27杨付杰223,4670.29%223,4670
28冯振海注1223,4010.29%223,4010
29武雄晖注1221,7620.29%221,7620
30韩国柱210,9230.27%210,9230
31黄妃慧注2194,2020.25%194,2020
32杨树彬189,0310.24%189,0310
33张旭光注1176,8950.23%176,8950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有限售股数量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剩余限售股数量
34张晓波171,8470.22%171,8470
35彭清平154,6620.20%154,6620
36毛毅哲150,0000.19%150,0000
37李民146,0700.19%146,0700
38邓晓民138,4580.18%138,4580
39刘淑华120,2930.16%120,2930
40敖明昌117,4280.15%117,4280
41李莹元108,9920.14%108,9920
42毕士贵98,1950.13%98,1950
43曹红强91,6510.12%91,6510
44刘鑫85,9230.11%85,9230
45钱宏云85,9230.11%85,9230
46成立新54,4960.07%54,4960
47张艳辉51,5540.07%51,5540
48王慧苗34,3690.04%34,3690
49刘坤注132,6970.04%32,6970
50方国胜21,7980.03%21,7980
51焦其瑞16,3490.02%16,3490
52闫鹏鹏注110,8990.01%10,8990
53曹正注110,8990.01%10,8990
54许子雷5,4500.01%5,4500
55王勇伟5,4500.01%5,4500
56牛思浔5,4500.01%5,4500
57程国园5,4500.01%5,4500
58朱雪琴5,4500.01%5,4500
合计26,369,71134.13%26,369,7110

4、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如下:

序号限售股类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1首发限售股26,369,711
合计26,369,711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程洁琼 乔岩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20年10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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