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上午11:00在蚌埠市黄山大道800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勇先生主持。参加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2020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在监事会提出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100%通过。
二、关于核销惠州市创仕实业有限公司坏账的议案
公司拟对无法收回的惠州市创仕实业有限公司(已破产)应收账款共计人民币9,024,423.5元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
与会监事经审议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核销坏账,可更
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核销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本次坏账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坏账核销事项。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100%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