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上午在海尔信息产业园生态品牌中心大楼中118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占公司监事总数的100%,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培华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对<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审核意见的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后,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保证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4、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