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于2020年10月25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关于调整部门组织架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公司关于修改《公司内部审计管理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