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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创医惠: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29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的会议资料,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已制定了《高风险投资业务专项管理制度》、《远期结售汇交易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了相关业务审批流程,确定了合理的会计核算原则,风险可控,同意公司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8,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独立董事:蔡在法 张立民 严义

2020年10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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