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仔细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文件后,经审慎分析,对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过对公司转让子公司兴图科技6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充分了解,及对本事项涉及的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基于独立判断,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支持公司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同时,本次交易是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则进行,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内容表示认可,并且同意将《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本页为《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龙湖川_____________ 刘澄清_____________
马小刚_____________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