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按照市场价格定价,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时,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优化现有资源配置,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在公司董事会表决过程中,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公司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本页为《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龙湖川_____________ 刘澄清_____________
马小刚_____________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