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第十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6日以电话、书面或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9人。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申请的期限不超过6年且金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39,000万元额度内的固定资产贷款业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授信币种、金额、期限、授信形式及用途等以相关合同约定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董事局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