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真实、合理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意见签字页]
张俊民 杨艳辉 孙卫军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