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A/H):000063/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2098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ZTE CORPORATION
本公告在境内和香港同步刊登。本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在境内刊登。本公告乃依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2)条及第13.10B条的披露义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而公布。
§1 重要提示
1.1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通讯”、“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季度报告。
1.4本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本季度报告所载的财务资料乃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1.5本公司董事长李自学先生、财务总监李莹女士和会计机构负责人许建锐先生声明:
保证本报告中的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
1.6《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本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2.1.1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项目 | 本报告期末 (2020年9月30日) | 上年度期末 (2019年12月31日)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资产总额(千元人民币) | 165,268,109 | 141,202,135 | 17.04% |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千元人民币) | 41,905,884 | 28,826,868 | 45.37% |
总股本(千股)注1 | 4,613,435 | 4,227,530 | 9.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人民币/股) | 9.08 | 6.82 | 33.14% |
项目 | 2020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 增减 | 2020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 增减 |
营业总收入(千元人民币) | 26,930,051 | 37.18% | 74,129,424 | 15.39% |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千元人民币) | 854,760 | (67.83%) | 2,712,049 | (34.30%) |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千元人民币) | 543,744 | 454.66% | 1,445,859 | 103.5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千元人民币) | 1,828,128 | 11.57% | 3,868,898 | 33.17%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人民币/股) | 0.40 | 2.56% | 0.84 | 21.74% |
基本每股收益(元人民币/股)注2 | 0.19 | (69.84%) | 0.59 | (39.80%) |
稀释每股收益(元人民币/股)注3 | 0.19 | (69.84%) | 0.59 | (39.8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34% | 下降7.76个 百分点 | 7.62% | 下降8.68个 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0% | 上升1.28个 百分点 | 4.06% | 上升1.26个 百分点 |
注1: | 2020年1-9月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新增股份381,098,968股,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共行使4,806,061份A股股票期权,本公司的总股本由4,227,529,869股增加至4,613,434,898股; |
注2: | 2020年1-9月、7-9月和2019年1-9月、7-9月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以各期末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股数计算; |
注3: | 由于本公司授予的2017年股票期权分别在2020年1-9月和2019年1-9月形成稀释性潜在普通股21,780千股和19,140千股,2020年1-9月、7-9月和上年同期稀释每股收益在基本每股收益基础上考虑该因素进行计算。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单位:千元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
2020年7-9月 | 2020年1-9月 | |
营业外收入、其他收益及其他 | 452,723 | 1,725,390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 42,335 | (79,099) |
投资收益 | (75,832) | (18,481) |
减: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10,218 | 36,836 |
减:其他营业外支出 | 18,474 | 47,144 |
减:资产减值损失 | - | 7,165 |
减:所得税影响 | 58,580 | 230,500 |
减:少数股东权益影响数(税后) | 20,938 | 39,975 |
合计 | 311,016 | 1,266,190 |
2.1.2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本集团2020年1-9月净利润及于2020年9月30日的股东权益完全一致。
2.2 本报告期末本公司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总数 | |||||||||
截至2020年9月30日 | 股东总数为570,887户(其中A股股东570,568户,H股股东319户)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 性质 | 持股 比例 | 报告期末 持股数量(股) | 股份 种类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股) | |||
1、中兴新通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新”) | 境内一般法人 | 1,033,442,200 | A股 | - | 无注2 | ||||
2,038,000注1 | H股 | - | 无 | ||||||
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注3 | 外资股东 | 16.31% | 752,337,392 | H股 | - | 未知 | |||
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注4 | 境外法人 | 1.45% | 66,697,658 | A股 | - | 无 | |||
4、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1.14% | 52,519,600 | A股 | - | 无 | |||
5、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5G通信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99% | 45,726,290 | A股 | - | 无 | |||
6、深圳市汇通融信投资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93% | 43,032,108 | A股 | 43,032,108 | 无 | |||
7、南京市新创兴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一般法人 | 0.93% | 43,032,108 | A股 | 43,032,108 | 无 | |||
8、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传统产品2 | 其他 | 0.93% | 43,032,108 | A股 | 43,032,108 | 无 | |||
9、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深圳投控共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0.93% | 43,032,108 | A股 | 43,032,108 | 无 | |||
10、广东恒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东恒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其他 | 0.93% | 43,032,108 | A股 | 43,032,108 | 无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 股份种类 | |||||||
1、中兴新 | 1,033,442,200 | A股 | |||||||
2,038,000 | H股 | ||||||||
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 752,337,392 | H股 | |||||||
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66,697,658 | A股 | |||||||
4、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52,519,600 | A股 | |||||||
5、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5G通信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45,726,290 | A股 |
6、湖南南天集团有限公司 | 41,516,065 | A股 | |
7、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2,029,163 | A股 | |
8、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深 | 21,562,065 | A股 | |
9、中国移动通信第七研究所 | 19,073,940 | A股 | |
10、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 16,852,473 | A股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 中兴新与上表其他前十名股东及其他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一致行动人。 2. 除上述情况以外,本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股东及其他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注1:中兴新持有的本公司2,038,000股H股由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持有。注2:中兴新于2018年12月20日因融资需要质押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98,667,983股A股,因融资相关协议到期续签,中兴新于2020年3月25日解除了上述质押并办理了新的质押,新的质押于2020年7月14日解除。具体情况请见本公司分别于2020年3月26日发布的《关于大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办理新质押的公告》和2020年7月15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注3: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其代理的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交易平台上交易的本公司H股股东账户的股份总和,为避免重复计算,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股数量已经剔除了中兴新持有的本公司2,038,000股H股。注4: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通过深股通购买本公司A股股份的总和。
公司前10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本公司无优先股
§3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千元人民币
资产负债表 | ||||
项目名称 | 2020年9月30日 | 2019年12月31日 | 同比变化 | 原因分析 |
货币资金 | 43,547,649 | 33,309,347 | 30.47% | 主要因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所致 |
衍生金融资产 | 39,601 | 106,065 | (62.66%) | 主要因本期衍生品投资期末进行公允价值重估产生收益减少所致 |
应收账款融资 | 3,383,365 | 2,430,389 | 39.21% | 主要因本期客户商业票据收款增加所致 |
存货 | 39,353,293 | 27,688,508 | 42.13% | 主要因本期发出商品增加所致 |
长期应收账款保理 | 289,090 | 200,671 | 44.06% | 主要因本期承担有限追索权的长期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增加所致 |
短期借款 | 14,982,639 | 26,645,966 | (43.77%) | 主要因本期优化债务结构,减少短期借款占比所致 |
应付短期债券 | 8,000,000 | - | 不适用 | 主要因本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所致 |
应付票据 | 13,900,063 | 9,372,940 | 48.30% | 主要因本期应付商业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512,792 | 612,261 | 147.08% | 主要因本期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
长期借款 | 21,463,854 | 10,045,093 | 113.68% | 主要因本期优化债务结构,增加长期借款占比所致 |
长期应收账款保理之银行拨款 | 289,424 | 200,858 | 44.09% | 主要因本期承担有限追索权的长期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增加所致 |
递延收益 | 3,648,274 | 2,656,024 | 37.36% | 主要因本期收到递延收益增加所致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4,575,907 | 3,013,487 | 51.85% | 主要因本期长期应付款增加所致 |
资本公积 | 23,298,292 | 12,144,432 | 91.84% | 主要因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所致 |
库存股 | 114,766 | - | 不适用 | 主要因本公司回购A股股票所致 |
其他权益工具-永续票据 | - | 6,252,364 | 不适用 | 主要因本期兑付2015年第一期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所致 |
利润表(1-9月) | ||||
项目名称 | 2020年1-9月 | 2019年1-9月 | 同比变化 | 原因分析 |
税金及附加 | 471,971 | 728,483 | (35.21%) | 主要因本期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减少所致 |
投资收益 | 298,904 | 618,839 | (51.70%) | 主要因本期深圳市中兴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创投”)下属基金合伙企业处置其持有股权产生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8,950 | (423,856) | 102.11% | 主要因本期衍生品投资期末进行公允价值重估产生损失减少所致 |
信用减值损失 | (277,506) | (2,115,113) | (86.88%) | 主要因本期应收账款坏账计提减少所致 |
资产减值损失 | (2,217) | (1,181,251) | (99.81%) | 主要因本期存货跌价计提减少所致 |
资产处置收益 | - | 2,687,413 | 不适用 | 主要因上年同期本公司依据2019年7月11日发布的《关于就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与深圳市万科发展有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相关事宜的进展公告》确认相关收益所致 |
营业外收入 | 99,969 | 143,581 | (30.37%) | 主要因本期赔偿收入减少所致 |
营业外支出 | 83,980 | 210,480 | (60.10%) | 主要因上年同期支付深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补偿金所致 |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44,833) | 64,803 | (323.50%) | 主要因本期本集团汇率波动产生外币报表折算损失而上年同期为折算收益所致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35,345) | 46,582 | (390.55%) | 主要因本期本集团汇率波动产生外币报表折算损失而上年同期为折算收益所致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9,488) | 18,221 | (152.07%) | 主要因本期附属公司汇率波动产生外币报表折算损失而上年同期为折算收益所致 |
利润表(7-9月) | ||||
项目名称 | 2020年7-9月 | 2019年7-9月 | 同比变化 | 原因分析 |
营业收入 | 26,930,051 | 19,631,479 | 37.18% | 主要因本期运营商网络收入增加所致 |
营业成本 | 18,887,090 | 12,474,037 | 51.41% | 主要因本期运营商网络成本增加所致 |
管理费用 | 1,355,354 | 982,019 | 38.02% | 主要因本期人员费用增加所致 |
研发费用 | 4,153,758 | 2,887,634 | 43.85% | 主要因本期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
财务费用 | 53,436 | (122,675) | 143.56% | 主要因本期汇率波动产生汇兑损失而上年同期产生汇兑收益所致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368,774) | (281,252) | (31.12%) | 主要因本期中兴创投下属基金合伙企业处置其持有股权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投资收益所致 |
营业外收入 | 44,310 | 69,273 | (36.04%) | 主要因本期赔偿收入减少所致 |
所得税费用 | 222,660 | 585,258 | (61.96%) | 主要因本期盈利减少所致 |
少数股东损益 | 36,612 | 248,364 | (85.26%) | 主要因本期少数股东持股比例较高的附属公司盈利减少所致 |
现金流量表 | ||||
项目名称 | 2020年1-9月 | 2019年1-9月 | 同比变化 | 原因分析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68,898 | 2,905,228 | 33.17% | 主要因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 (4,617,920) | (3,345,409) | (38.04%) | 主要因本期计入投资支付现金的短期定存增加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其他
3.2.2.1 本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情况
本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20年6月19日召开的本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8月12日实施完毕。本公司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本总数4,613,434,898股(其中A股股数为3,857,932,364股,H股股数为755,502,5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8月11日,A股除息日为2020年8月12日;H股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6月30日,H股股息发放日为2020年8月12日。具体情况请见本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发布的《关于按照<香港上市规则>公布的关于派发末期股息的说明》以及于2020年8月4日发布的《2019年度A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3.2.2.2 仁兴科技收购微电子24%股权及出售微电子18.8219%股权的情况
经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友好协商,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仁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仁兴科技”)受让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中兴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电子”)24%股权(以下简称“本次收购”),并与广东恒健欣芯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恒健欣芯”)、深圳市汇通融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通融信”)签署《合作协议》用于仁兴科技支付本次收购的对价款。
上述事项已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请见本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发布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仁兴科技收购微电子24%股权及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公告》和《关于与恒健欣芯、汇通融信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于2020年9月26日发布的《仁兴科技收购微电子24%股权及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进展公告》以及于2020年9月30日发布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仁兴科技、恒健欣芯、汇通融信、微电子于2020年10月20日签署了《关于深圳市中兴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同日,中兴通讯、深圳市赛佳讯投资发展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赛佳讯”)、仁兴科技、恒健欣芯、汇通融信及微电子签署了《深圳市中兴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仁兴科技将其持有的微电子18.8219%股权(代表微电子注册资本2,476.5652万元人民币的出资额)及附属于该等股权的全部权益及义务转让给恒健欣芯、汇通融信,以实现《合作协议》项下恒健欣芯、汇通融信提供给仁兴科技合作款的退出安排。具体情况请见本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发布的《关于仁兴科技出售微电子18.8219%股权的公告》。
3.2.2.3 本公司认购红土湛卢基金份额的情况
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认购珠海市红土湛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核准为准)份额,上述事项已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请见本公司于2020年9月26日发布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认购红土湛卢基金份额的公告》。
3.2.2.4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请见本公司分别于2018年1月31日、2018年2月1日、2018年3月28日、2018年4月10日、2018年10月29日、2018年11月19日、2019年1月17日、2019年1月23日、2019年2月25日、2019年3月20日、2019年8月5日、2019年8月7日、2019年8月22日及2019年10月21日发布的公告。
2020年1月15日,本公司与10名认购对象签订了认购协议,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为30.21元/股人民币,发行数量为381,098,968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512,999,823.28元人民币。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新增股份于2020年2月4日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情况请见本公司分别于2020年1月16日发布的《关于确定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价格及签订认购协议的公告》和2020年2月2日发布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更新后)》。2020年2月3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各监管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请见本公司于2020年2月4日发布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0年2月14日,本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49.72亿元人民币;使用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含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事项已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请见本公司于2020年2月14日发布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本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2.80亿元人民币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请见本公司于2020年7月28日发布的《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2020年7月28日,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13.57亿元人民币,同时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3,581,098.97元人民币。上述事项已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请见本公司于2020年7月28日发布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2020年8月28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二〇二〇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情况请见本公司于8月29日发布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二〇二〇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用于“面向5G网络演进的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面向5G网络演进的技术研究和产
品开发”项目按照本公司规划有序进行。
3.2.2.5 本公司发行2020年度超短期融资券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本公司注册金额为80亿元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已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过,具体情况请见本公司于2019年10月10日发布的《关于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
2020年度第一期至第七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具体情况请见本公司分别于2020年3月26日、2020年4月22日、2020年5月26日、2020年6月12日、2020年6月28日发布的相关公告,发行额合计80亿元人民币。
2020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兑付日期为2020年8月23日(因遇法定节假日,到期兑付日顺延至8月24日),2020年度第五期超短期融资券兑付日期为2020年8月24日,本公司于8月24日完成了2020年度第四期、第五期超短期融资券本息的兑付工作,本息金额合计2,006,657,534.24元人民币。
2020年8月31日,本公司完成了2020年度第八期及第九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每期发行额均为10亿元人民币,具体情况请见本公司于2020年9月1日发布的《关于2020年度第八期及第九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的公告》。
3.2.2.6 本公司注册发行中期票据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本公司注册金额合计为80亿元人民币的中期票据已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过,具体情况请见本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发布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以及于2020年7月21日发布的《关于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3.2.2.7 本公司回购A股股份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回购A股股份授权方案的议案》。
2020年8月14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请见本公司于2020年8月15日发
布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和2020年8月27日分别发布了《关于回购A股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和《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20年9月1日,本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首次回购A股股份,回购A股股份数量为2,973,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成交的最高价格为人民币38.85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人民币38.40元/股,回购A股股份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14,765,557.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具体情况请见本公司于2020年9月2日发布的《关于首次回购A股股份、回购股份进展暨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毕的公告》。
3.2.2.8 本公司拟实施的管理层持股计划相关情况
本公司拟实施的管理层持股计划已经本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管理层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2,973,900股本公司A股股票,资金来源为公司计提的114,765,557.00元人民币管理层持股计划专项基金。上述事项尚待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请见本公司于2020年10月13日发布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持股计划(草案)》。
3.2.2.9 本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情况
(1)本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情况
本公司实施的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经本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6年度股东大会、2017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7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本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对本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或者作出突出贡献的业务骨干(但不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监事,也不包括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或其配偶及其直系近亲属)。2017年7月6日召开的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2017年7月6日(星期四)为授予日,向1,996名激励对象授予14,960.12万份股票期权。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A股
17.06元人民币。
本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于2020年7月5日结束,共行使股票期权数量39,664,087份。2020年8月28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按规则调整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对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间结束时尚未行权的66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16.86元人民币。具体情况请见本公司于2020年8月29日发布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关于按规则调整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及于2020年9月3日发布的《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公告》。
2020年第三季度共有66份股票期权行权,本公司A股股票数量相应增加66股。本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具体行权情况如下:
激励对象姓名 | 激励对象职位 | 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 | 第一个行权期已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 | 第一个行权期结束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数量 | 第一个行权期结束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 |
徐子阳 | 董事、总裁 | 84,000 | 84,000 | 0 | 0 |
王喜瑜 | 执行副总裁 | 87,466 | 87,466 | 0 | 0 |
李莹 | 执行副总裁及财务总监 | 52,800 | 52,800 | 0 | 0 |
谢峻石 | 执行副总裁 | 112,466 | 112,466 | 0 | 0 |
丁建中 | 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 | 33,160 | 33,160 | 0 | 0 |
其他激励对象 | - | 39,294,261 | 39,294,195 | 66 | 66 |
合计 | - | 39,664,153 | 39,664,087 | 66 | 66 |
本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具体情况请见本公司2020半年度报告重要事项之(八)本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及影响。
(2)本公司拟实施的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情况
本公司拟实施的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经本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总量不超过16,349.20万份的股票期权,其中首次授予15,849.20万份,预留权益500万份。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不超过6,124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每股34.47元人民币。上述事项尚待2020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请见本公司于2020年10月13日发布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3.2.2.10 本报告期内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无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本报告期之前发生的非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在本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如下:
2017年7月12日,本公司收到了苏丹某运营商及其毛里塔尼亚子公司在伦敦国际仲裁院(LCIA)对本公司提起仲裁的通知书(案件编号为LCIA No.173683和LCIANo.173696)。同日,本公司收到了上述苏丹某运营商的毛里塔尼亚子公司(以下简称“毛里塔尼亚子公司”)在迪拜国际金融中心-伦敦国际仲裁院(DIFC-LCIA)对本公司提起仲裁的通知书(案件编号为DIFC-LCIA No.17098)。该苏丹某运营商及其毛里塔尼亚子公司向本公司索赔合同违约损失共计3,180万美元及其律师费、仲裁费和其他相关费用。本公司在收到上述仲裁通知书后,已聘请代理律师积极应对。
2017年8月10日,本公司就上述仲裁分别向LCIA和DIFC-LCIA提交了书面答辩并针对上述毛里塔尼亚子公司提起了共计约2,271.19万美元的仲裁反请求。
2018年5月,本公司收到上述毛里塔尼亚子公司向DIFC-LCIA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及其他证据材料。在该仲裁申请书中,毛里塔尼亚子公司提出了约3,745万美元的索赔及其他违约赔偿,同时要求本公司支付其他相关费用。在收到上述资料后,本公司向DIFC-LCIA提交了书面答辩并针对毛里塔尼亚子公司提出了仲裁反请求。
2018年10月,本公司收到上述毛里塔尼亚子公司向LCIA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及其他证据材料。在该仲裁申请书中,毛里塔尼亚子公司提出了约3,188万美元索赔金额,同时要求本公司支付其他相关费用。在收到上述资料后,本公司向LCIA提交了书面答辩并针对毛里塔尼亚子公司提出了仲裁反请求。
2019年5月,上述苏丹某运营商在LCIA提起的案件编号为LCIA No.173696的仲裁已撤回。
2020年1月31日,LCIA对案件编号为LCIA No.173683的仲裁作出裁决,裁决驳回对方30,060,326美元的索赔主张,要求上述毛里塔尼亚子公司支付本公司4,209,877美元和260,095.20英镑,外加利息。
2020年7月23日,DIFC-LCIA对案件编号为DIFC-LCIA No.17098的仲裁作出裁决,
裁决对方支付本公司6,678,111.29美元,本公司需要支付对方1,562,796.50美元,双方需要各自承担仲裁相关费用。
至此,三起仲裁案件的仲裁程序全部关闭。根据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本案件的进展情况,上述案件不会对本集团当期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3.2.2.11 本报告期内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执行情况
下表所填列的关联交易为《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界定的且达到对外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人民币) | 关联交易金额 (万元人民币)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是否 超过 获批 额度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 (人民币) | 境内公告 披露日期 | 境内公告 披露索引 |
中兴新及其附属公司、参股30%或以上的公司 |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附属公司、参股30%或以上的公司 | 采购 原材料 | 本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机柜及配件、机箱及配件、方舱、围栏、天线抱杆、光产品、精加工产品、包材类产品、软电路板(FPC)、软硬结合板(R- FPC)及其组件等 | 本公司向其采购的关联方是经过本公司的资格认证和招标或洽谈程序选定的,且双方签订的采购订单的价格是经公平磋商和根据一般商业条款而制定的;本集团向关联方出租房产的价格是经公平磋商和根据一般商业条款而制定;本集团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及提供服务的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不低于第三方向本公司购买数量相 | 机柜及配件:1-300,000元/个;机箱及配件:1-15,000元/个,机柜、机箱具体价格由其复杂程度而确定; 方舱:1,000-100,000元/间,具体价格由其尺寸、材质及配置情况而确定; 围栏:1,000—50,000元/个,具体价格由其复杂程度以及功能特性而确定; 天线抱杆:200—2,000元/个,具体价格由其复杂程度以及功能特性而确定; 光产品:1.3—30,000元/件,具体价格由其复杂程度以及功能特性而确定; 精加工产品:0.5—50,000元/件,具体价格由其复杂程度以及功能特性而确定; 包材类产品:0.01—5,000元/件,具体价格由其复杂程度以及功能特性而确定; 软电路板(FPC)、软硬结合板(R-FPC)及其组件:0.5—100元/件,具体价格由其尺寸、工艺复杂程度及材质而定。 | 26,935.69 | 0.44% | 否 | 商业 承兑 汇票 | 不适用 | 2018-12-25 | 2018104号公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
华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 | 本公司关联自然人任董事、常务副总裁的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采购软件外包服务 | 本公司向关联方采购人员租赁和项目外包服务 | 特级工程师价格在970-1,800元/人天区间;主任工程师价格在830-1,300元/人天区间;高级工程师价格在520-1,150元/人天区间;普通工程师价格在440-750元/人天区间;助理工程师价格350-550元/人天区间;技术员价格在320-500元/人天区间。 | 4,194.27 | 0.07% | 否 | 电汇 | 不适用 | 2020-1-17 | 202004号公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 |
中兴软件技术(南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软件”) | 本公司关联自然人任董事、常务副总裁的公司的控股子公 | 采购软件外包服务 | 本公司向关联方采购人员租赁和项目外包服务 | 特级工程师价格在970-1,800元/人天区间;主任工程师价格在830-1,300元/人天区间;高级工程师价格在520-1,150元/人天区间;普通工程师价格在440-750元/人天区间;助理工程师价格350-550元/人天区间;技术员价格在 | 2,667.90 | 0.04% | 否 | 电汇 | 不适用 | 2020-1-17 | 202004号公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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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人民币) | 关联交易金额 (万元人民币)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是否 超过 获批 额度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 (人民币) | 境内公告 披露日期 | 境内公告 披露索引 |
司 | 当的同类产品及服务的价格,且综合考虑具体交易的项目情况、交易规模、产品成本等因素确定。 | 320-500元/人天区间。 | ||||||||||
南昌软件 | 本公司关联自然人任董事、常务副总裁的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采购工程服务 | 本公司向关联方采购人员租赁服务 | 工程交付人员价格在398-1,322元/人天区间;配套产品人员价格在401-805元/人天区间;核心网人员价格在485-851元/人天区间;业务产品人员价格在451-793元/人天区间;无线产品人员价格在418-774元/人天区间;固网产品人员价格在418-735元/人天区间;承载产品人员价格在418-735元/人天区间;政能产品人员价格在433-1,197元/人天区间;网络优化人员价格在491-958元/人天区间。 | - | - | 否 | 电汇 | 不适用 | 2018-12-25 | 2018104号公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 |
深圳市中兴和泰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和泰”)或其子公司 | 本公司关联自然人任董事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采购酒店服务 | 本公司向关联方采购酒店服务 | 采购价格不高于中兴和泰向其他购买同类产品(或服务)数量相当的客户出售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具体价格以双方签署具体协议时确认。 | 2,020.01 | 0.03% | 否 | 电汇 | 不适用 | 2018-12-25 | 2018104号公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 |
中兴和泰或其子公司 | 本公司关联自然人任董事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房地产及 设备设施 租赁 | 关联方向本公司租赁房地产及相应设备设施 | 2020年,位于深圳大梅沙的酒店房地产租金为80元/平方米/月;位于南京的酒店房地产租金为62元/平方米/月;位于上海的酒店房地产租金为84元/平方米/月;位于西安的酒店房地产租金为53元/平方米/月。 深圳、上海、南京、西安四处酒店经营所需的相关设备设施的租金为1,370,000元/年。 | 5,504.27 | 14.34% | 否 | 电汇 | 不适用 | 2020-1-17 | 202004号公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 |
航天欧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欧华”) | 本公司关联自然人任高管的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销售产品 | 本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政企全线产品 | 以市场价格为依据,不低于第三方向本公司购买数量相当的同类产品的价格,且综合考虑具体交易的项目情况、交易规模、产品成本等因素确定。 | 61,767.29 | 0.83% | 否 | 电汇或 银行承兑汇票 | 不适用 | 2020-1-17 | 202004号公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 |
合计 | - | - | 103,089.43 | 不适用 | - |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无 |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选择与关联方(而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 | 上述关联方能经常制造本集团所需的产品,并以具竞争力的价格提供优质的产品、服务,本公司认为值得信赖和合作性强的合作方对本集团的经营非常重要且有益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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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 本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且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
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程度,以及相关解决措施(如有) | 本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 |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 2018年12月25日召开的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集团预计2020年向关联方中兴新及其附属公司、参股30%或以上的公司采购原材料最高累计交易金额(不含增值税)为8亿元人民币; 2020年1月17日召开的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集团预计2020年向关联方华通、南昌软件采购软件外包服务最高累计交易金额(不含增值税)分别为8,619万元人民币、5,230万元人民币; 2018年12月25日召开的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集团预计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期间向南昌软件采购工程服务最高累计交易金额(不含增值税)为100万元人民币; 2018年12月25日召开的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集团预计2020年向关联方中兴和泰或其子公司采购酒店服务最高累计交易金额(不含增值税)为3,650万元人民币; 2020年1月17日召开的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集团预计2020年向中兴和泰或其子公司出租房地产及设备设施最高累计交易金额(不含增值税)为7,340万元人民币; 2020年1月17日召开的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0年6月19日召开的本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集团预计2020年向关联方航天欧华销售产品最高累计交易金额(不含增值税)为8亿元人民币;及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履行情况请见上表。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适用) | 不适用 |
注:“获批的交易额度”具体请见“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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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承诺事项
1、公司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1)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a.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兴新与本公司于2004年11月19日签署了《避免同业竞争协议》,中兴新向本公司承诺,中兴新将不会,并将防止和避免其任何其他下属企业,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独资经营、合资或合作经营以及直接或间接拥有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票或其他权益,但通过中兴通讯除外)从事或参与任何对本公司现有或将来业务构成竞争之业务;若中兴新和/或其任何下属企业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形式参与或进行任何竞争业务的业务或活动,中兴新将立即终止和/或促成其有关下属企业终止该等竞争业务的参与、管理或经营。
b.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兴新于2018年1月31日对本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①在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②若违反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补偿责任。
c. 本公司于2019年8月7日就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根据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的相关要求作出如下承诺:如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等有权机构批准并实施,在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前或募集资金到位36个月内,本公司不再新增对类金融业务的资金投入(包含增资、借款、担保等各种形式的资金投入)。
(2)其他对本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中兴新于2007年12月10日承诺:若计划未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所持本公司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5%以上的,中兴新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本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2、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本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于2018年1月31日对本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①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②对本人的职务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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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进行约束;③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④由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⑤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⑥若本人违反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股东的补偿责任。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1、本报告期末证券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证券品种 | 证券 代码 | 证券简称 | 初始投资 金额 | 会计计量模式 | 期初 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 价值变动 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 购买 金额 | 本期 出售 金额 | 报告期 损益 | 期末 账面价值 | 会计 核算科目 | 资金 来源 |
股票 | 002902 | 铭普光磁注1 | 379.30 | 公允价值计量 | 4,102.22 | (1,886.21) | - | - | 1,328.35 | (704.53) | 2,104.47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募集基金 |
股票 | 300691 | 联合光电注2 | 1,277.63 | 公允价值计量 | 4,743.33 | (3,465.70) | - | - | 4,889.33 | (158.76)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募集基金 |
股票 | 002796 | 世嘉科技注2 | 789.69 | 公允价值计量 | 2,776.63 | (1,986.94) | - | - | 3,525.03 | 574.99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募集基金 |
股票 | 002579 | 中京电子注2 | 1,382.31 | 公允价值计量 | - | (52.70) | - | 1,382.31 | - | (42.07) | 1,329.61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募集基金 |
股票 | 603068 | 博通集成注3 | 2,175.99 | 公允价值计量 | 9,097.11 | (1,694.90) | - | - | - | (1,653.38) | 7,402.21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募集基金 |
股票 | 688019 | 安集科技注3 | 4,350.00 | 公允价值计量 | 27,512.92 | 6,114.65 | - | - | 48,423.17 | 49,188.35 | 31,165.62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募集基金 |
股票 | 688300 | 联瑞新材注3 | 1,000.83 | 公允价值计量 | 4,090.50 | 501.30 | - | - | - | 551.30 | 4,591.8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募集基金 |
股票 | 688595 | 芯海科技注3 | 1,955.00 | 公允价值计量 | 5,046.67 | 5,840.67 | - | - | - | 5,840.67 | 10,887.34 | 交易性金 融资产 | 募集基金 |
股票 | 601258 | ST庞大注4 | 11.85 | 公允价值计量 | - | 0.10 | - | 11.85 | - | 0.10 | 11.95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债权转股权 |
股票 | ENA:TSV | Enablence Technologies注5 | 3,583.26 | 公允价值计量 | 1,003.94 | (276.27) | - | - | - | (276.27) | 727.67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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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品种 | 证券 代码 | 证券简称 | 初始投资 金额 | 会计计量模式 | 期初 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 价值变动 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 购买 金额 | 本期 出售 金额 | 报告期 损益 | 期末 账面价值 | 会计 核算科目 | 资金 来源 |
期末持有的其他证券投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16,905.86 | - | 58,373.32 | 3,094.00 | - | 1,394.16 | 58,165.88 | 53,320.40 | 58,220.67 | - | - |
注1:本公司与中兴创投合计持有深圳市中和春生壹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和春生壹号基金”)31%股权,中和春生壹号基金是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合伙企业。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普光磁”)相关数据均以中和春生壹号基金为会计主体填写。注2:本公司与中兴创投合计持有嘉兴市兴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股权基金”)31.79%股权,嘉兴股权基金是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合伙企业。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光电”)、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嘉科技”)及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京电子”)相关数据均以嘉兴股权基金为会计主体填写。注3:本公司与中兴创投全资子公司常熟常兴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苏州中和春生三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和春生三号基金”)25.83%股权,中和春生三号基金是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合伙企业。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通集成”)、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集科技”)、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瑞新材”)及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海科技”)相关数据均以中和春生三号基金为会计主体填写。注4: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庞大”)于2020年上半年实施重整方案后,深圳市中兴云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云服务”)对ST庞大的债权转换为持有ST庞大股票。ST庞大相关数据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兴云服务为会计主体填写。注5: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兴通讯(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香港”)于2015年1月6日购买EnablenceTechnologies股票的初始投资金额为270万加拿大元,以2015年1月31日本公司外币报表折算汇率(即加拿大元兑人民币1:5.15963)折算约为1,393.10万元人民币;于2016年2月2日购买Enablence Technologies股票的初始投资金额为462万加拿大元,以2016年2月29日本公司外币报表折算汇率(即加拿大元兑人民币1:4.74060)折算约为2,190.16万元人民币;本报告期末账面价值约为827.57万元港币,以2020年9月30日本公司外币报表折算汇率(即港币兑人民币1:0.87928)折算约为727.67万元人民币。
2、本报告期内证券投资情况说明
A、持有铭普光磁股票
2020年前三季度,中和春生壹号基金转让其持有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铭普光磁52万股。截至本报告期末,中和春生基金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铭普光磁124.82万股,占铭普光磁股份总额的0.59%。B、持有联合光电股票
2020年前三季度,嘉兴股权基金转让其持有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联合光电258.35万股。截至本报告期末,嘉兴股权基金不再持有联合光电股票。C、持有世嘉科技股票
2020年前三季度,嘉兴股权基金转让其持有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世嘉科技77.13万股。截至本报告期末,嘉兴股权基金不再持有世嘉科技股票。D、持有中京电子股票
2020年前三季度,珠海元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元盛”)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中京电子并购,并购完成后嘉兴股权基金持有的珠海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元盛股份转为持有中京电子股票。截至本报告期末,嘉兴股权基金持有中京电子106.36万股,占中京电子股份总额的0.27%。E、持有博通集成股票截至本报告期末,中和春生三号基金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博通集成
112.22万股,占博通集成股份总额的0.81%。
F、持有安集科技股票
2020年前三季度,中和春生三号基金转让其持有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安集科技131万股。截至本报告期末,中和春生三号基金持有安集科技100.45万股,占安集科技股份总额的1.89%。G、持有联瑞新材股票
截至本报告期末,中和春生三号基金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联瑞新材100万股,占联瑞新材股份总额的1.16%。H、持有芯海科技股票
中和春生三号基金投资的芯海科技于2020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截至本报告期末,中和春生三号基金持有芯海科技195.65万股,占芯海科技股份总额的1.96%。I、持有ST庞大股票
2020年前三季度,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ST庞大重整,重整方案实施后,中兴云服务对ST庞大的债权转换为持有ST庞大股票。截至本报告期末,中兴云服务持有ST庞大10.89万股,占ST庞大股份总额的0.001%。J、持有Enablence Technologies股票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兴香港于2014年12月4日与Enablence Technologies签署《SUBSCRIPTION AGREEMENT》。2015年1月6日中兴香港认购EnablenceTechnologies发行的1,800万股股份,总现金代价为270万加拿大元。中兴香港于2016年1月27日与Enablence Technologies 签署《SUBSCRIPTION AGREEMENT》。2016年2月2日中兴香港认购Enablence Technologies发行的7,700万股股份,总现金代价为462万加拿大元。截至本报告期末,中兴香港持有Enablence Technologies9,500万股,占Enablence Technologies股份总额的14.80%。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K、本报告期内,除上述事项,本集团不存在参股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和期货公司等非上市金融企业及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等证券投资情况。
3.5.2 委托理财情况
1、本报告期内,本集团委托理财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注1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7,000 | 3,610 | - |
合计 | 7,000 | 3,610 | - |
注1:委托理财发生额,指在报告期内该类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即在报告期内单日该类委托理财未到期余额合计数的最大值。
2、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3.5.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3.5.4 本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衍生品 投资 操作方 名称 | 关联 关系 | 是否 关联 交易 | 衍生品 投资 类型注1 | 衍生品 投资 初始 投资 金额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期初投资金额注2 | 报告期内购入金额 | 报告期内售出金额 | 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如有) | 期末投资 金额 | 期末投资金额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注3比例(%) | 报告期 实际损益 金额 |
金融机构 | 不适用 | 否 | 外汇远期合约 | - | 2020/2/14 | 2021/9/29 | 268,504.20 | 101,089.04 | 296,692.30 | - | 72,900.94 | 1.74% | (731.24) |
金融机构 | 不适用 | 否 | 外汇远期合约 | - | 2020/4/8 | 2022/12/26 | 60,683.99 | 67,637.61 | 69,052.41 | - | 59,269.19 | 1.41% | (594.51) |
金融机构 | 不适用 | 否 | 外汇远期合约 | - | 2020/4/16 | 2021/6/10 | 49,803.30 | 76,854.20 | 73,527.80 | - | 53,129.70 | 1.27% | (532.93) |
其它金融机构 | 不适用 | 否 | 外汇远期合约\利率掉期\结构性 | - | 2019/12/9 | 2021/9/29 | 1,089,962.64 | 516,674.20 | 1,342,939.37 | - | 263,697.47 | 6.29% | (2,645.06) |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远期 | |||||||||||
合计 | - | - | - | 1,468,954.13 | 762,255.05 | 1,782,211.88 | - | 448,997.30 | 10.71% | (4,503.74) | |
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
涉诉情况(如适用) | 未涉诉 | ||||||||||
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2019年3月27日发布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申请2019年衍生品投资额度的公告》,2020年3月27日发布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申请2020年度衍生品投资额度的公告》。 | ||||||||||
衍生品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2019年5月30日发布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年6月19日发布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 2020年前三季度公司开展了保值型衍生品投资,主要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如下: 1. 市场风险:保值型衍生品投资合约交割汇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的差异产生实际损益,在保值型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实际损益; 2. 流动性风险:保值型衍生品以公司外汇收支预算以及外汇敞口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对公司流动性资产影响较小; 3. 信用风险:公司进行的衍生品投资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4. 其他风险:在具体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衍生品投资操作或未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5. 控制措施:公司通过与交易银行签订条款准确清晰的合约,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公司已制定《衍生品投资风险控制及信息披露制度》,对公司衍生品投资的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等进行明确规定,以有效规范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 | ||||||||||
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或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 公司对报告期内衍生品投资损益情况进行了确认,报告期内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0.37亿元人民币,确认投资损失0.08亿元人民币,合计损失0.45亿元人民币,公允价值计算以路透提供的与产品到期日一致的资产负债表日远期汇率报价为基准。 | ||||||||||
报告期公司衍生品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核算具体原则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报告期内,公司衍生品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核算具体原则与上一报告期比较没有重大变化。 | ||||||||||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公司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的专项意见 | 独立非执行董事意见: 为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资产、负债和盈利水平变动影响,公司利用金融产品进行保值型衍生品投资,以增强公司财务稳定性。公司为已开展的衍生品业务进行了严格的内部评估,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机制,配备了专职人员。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业务签约机构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所履行的内部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注1:衍生品投资情况按照金融机构以及衍生品投资类型进行分类;注2:期初投资金额以原币金额按照本报告期末汇率进行折算;注3:报告期末净资产取值为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3.7 本季度报告分别以中文及英文编制,发生歧义时,以中文版本为准。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自学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