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0-091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020年10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肖海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艳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镇链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535,086,574.41 | 760,573,439.61 | -29.6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381,232,236.06 | 382,942,311.31 | -0.45%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50,789,460.90 | -33.47% | 163,991,574.10 | -43.5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683,745.06 | -67.57% | 14,289,924.75 | -46.2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965,319.65 | -54.84% | 13,738,850.90 | -46.3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7,914,293.70 | 287.38% | 48,074,184.57 | -21.79%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66.67% | 0.09 | -47.06%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66.67% | 0.09 | -47.06%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46% | -0.90% | 3.70% | -2.71%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664,022.3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269,485.73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62.98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1,110.2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95,236.76 | |
合计 | 551,073.85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2,441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亿泽控股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64.77% | 103,632,000 | 0 | |||||
潮州南天彩云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23% | 6,768,000 | 0 | |||||
吴烈荣 | 境内自然人 | 3.00% | 4,800,000 | 0 | |||||
王凯 | 境内自然人 | 0.99% | 1,584,200 | 0 | |||||
邹英姿 | 境内自然人 | 0.68% | 1,093,500 | 0 | |||||
李斐 | 境内自然人 | 0.52% | 832,700 | 0 | |||||
王文明 | 境内自然人 | 0.47% | 745,600 | 0 | |||||
施侃 | 境内自然人 | 0.31% | 501,100 | 0 | |||||
王胤 | 境内自然人 | 0.24% | 385,479 | 0 | |||||
李呈斌 | 境内自然人 | 0.23% | 375,500 | 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亿泽控股有限公司 | 103,632,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3,632,000 | ||||||
潮州南天彩云投资有限公司 | 6,76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768,000 | ||||||
吴烈荣 | 4,8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800,000 | ||||||
王凯 | 1,584,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84,200 | ||||||
邹英姿 | 1,093,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93,500 | ||||||
李斐 | 832,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32,700 | ||||||
王文明 | 745,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45,600 | ||||||
施侃 | 501,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01,100 |
王胤 | 385,479 | 人民币普通股 | 385,479 |
李呈斌 | 375,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75,5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董事、总经理肖海兰持有潮州南天彩云投资有限公司10.91%的股份;自然人卢斌持有潮州南天彩云投资有限公司22.73%的股份;自然人吴烈荣持有潮州南天彩云投资有限公司31.36%的股份。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公司股东王凯通过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584,200股; 公司股东邹英姿通过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985,300股; 公司股东李斐通过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832,700股; 公司股东王文明通过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745,600股; 公司股东李呈斌通过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28,500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 本报告期末数 | 上年度末数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 |
货币资金 | 64,034,452.26 | 161,298,504.43 | -60.30% | 主要报告期末合并报表范围减少联通纪元所致。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47,190,480.90 | - | - | 主要报告期联通纪元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将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相关商誉及商誉减值准备、明确不予以支付的股权转让款转入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净额列示。 |
预付款项 | 2,713,180.16 | 2,037,220.41 | 33.18% | 主要报告期末预付材料款及诉讼费增加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1,060,897.31 | 5,577,032.26 | -80.98% | 主要报告期末合并报表范围减少联通纪元所致。 |
存货 | 15,540,369.93 | 37,313,785.52 | -58.35% | 主要报告期末合并报表范围减少联通纪元所致。 |
长期股权投资 | - | 2,337,517.37 | -100.00% | 主要报告期末合并报表范围减少联通纪元所致。 |
固定资产 | 152,716,940.06 | 233,545,098.80 | -34.61% | 主要报告期末合并报表范围减少联通纪元所致。 |
无形资产 | 12,100,093.93 | 45,520,322.14 | -73.42% | 主要报告期末合并报表范围减少联通纪元所致。 |
商誉 | - | 104,064,998.95 | -100.00% | 主要报告期末合并报表范围减少联通纪元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94,393.54 | 1,781,952.52 | -44.20% | 主要报告期末合并报表范围减少联通纪元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098,304.46 | 514,039.99 | 113.66% | 主要报告期末预付设备款增加所致。 |
短期借款 | 20,000,000.00 | - | - | 主要报告期末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增加所致。 |
应付票据 | - | 37,000,000.00 | -100.00% | 主要报告期末合并报表范围减少联通纪元所致。 |
应付账款 | 50,622,226.47 | 75,904,273.62 | -33.31% | 主要报告期末合并报表范围减少联通纪元所致。 |
预收款项 | 678,279.36 | 397,544.84 | 70.62% | 主要报告期末子公司深圳新宏泽预收房屋租金增加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2,963,749.15 | 7,871,500.21 | -62.35% | 主要报告期末合并报表范围减少 |
联通纪元所致。 | ||||
其他应付款 | 5,940,249.46 | 74,044,429.92 | -91.98% | 主要报告期末合并报表范围减少联通纪元所致。 |
少数股东权益 | - | 88,094,922.12 | -100.00% | 主要报告期末合并报表范围减少联通纪元所致。 |
本报告期利润表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 |
营业收入 | 50,789,460.90 | 76,339,501.81 | -33.47% | 主要本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减少联通纪元所致。 |
营业成本 | 34,253,341.52 | 51,430,400.03 | -33.40% | 主要本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减少联通纪元所致。 |
销售费用 | 1,669,545.45 | 3,236,383.87 | -48.41% | 主要本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减少联通纪元所致。 |
管理费用 | 6,367,952.02 | 10,357,984.07 | -38.52% | 主要本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减少联通纪元所致。 |
研发费用 | 3,846,982.71 | 5,014,854.58 | -23.29% | 主要本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减少联通纪元所致。 |
财务费用 | 832,272.13 | 1,354,537.94 | -38.56% | 主要本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减少联通纪元所致。 |
其他收益 | 263,634.92 | 864,755.58 | -69.51% | 主要本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减少联通纪元所致。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67,815.57 | 241,012.30 | -169.63% | 主要本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减少联通纪元所致。 |
年初至报告期末利润表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 |
营业收入 | 163,991,574.10 | 290,564,922.00 | -43.56% | 主要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减少联通纪元所致。 |
营业成本 | 106,917,627.20 | 195,694,604.65 | -45.37% | 主要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减少联通纪元所致。 |
税金及附加 | 1,945,708.60 | 3,097,756.19 | -37.19% | 主要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减少联通纪元所致。 |
销售费用 | 4,632,895.79 | 10,726,386.04 | -56.81% | 主要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减少联通纪元所致。 |
管理费用 | 21,303,327.12 | 28,311,149.91 | -24.75% | 主要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减少联通纪元所致。 |
研发费用 | 10,387,221.83 | 15,942,507.05 | -34.85% | 主要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减少联通纪元所致。 |
财务费用 | 2,193,655.63 | 4,380,345.61 | -49.92% | 主要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减少联通纪元所致。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67,815.57 | 241,012.30 | -169.63% | 主要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减少联通纪元及支付银行承兑汇票贴息所致。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92,900.68 | 2,200,401.37 | -117.86% | 主要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减少联通纪元及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64,022.36 | -1,019,334.34 | 34.86% | 主要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减少联通纪元所致。 |
营业外支出 | 262.99 | 350,000.00 | -99.92% | 主要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减少联通纪元所致。 |
所得税费用 | 2,352,463.98 | 5,017,053.48 | -53.11% | 主要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减少联通纪元所致。 |
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87,774,830.58 | 347,802,367.48 | -46.01% | 主要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减少联通纪元所致。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182,246.45 | 主要报告期子公司深圳新宏泽收到税款返还增加所致。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092,472.69 | 4,899,029.16 | 65.19% | 主要报告期子公司深圳新宏泽租金收入增加所致。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90,075,444.98 | 188,532,556.28 | -52.22% | 主要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减少联通纪元所致。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5,715,847.55 | 55,637,982.85 | -53.78% | 主要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减少联通纪元所致。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5,704,874.02 | 23,818,538.99 | -34.06% | 主要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减少联通纪元所致。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120,982.00 | 2,004,546.00 | -44.08% | 主要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减少联通纪元所致。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7,441,994.74 | 12,850,653.49 | -42.09% | 主要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减少联通纪元所致。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101,493,791.67 | -100.00% | 主要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减少联通纪元所致。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7,193,785.20 | - | - | 主要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减少联通纪元所致。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0,000,000.00 | 93,100,000.00 | -78.52% | 主要报告期借款金额减少所致。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3,965,000.00 | 9,310,000.00 | 50.00% | 主要报告期偿还贷款增加所致。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8,901,213.27 | 83,428,823.16 | -77.34% | 主要报告期股息分配减少所致。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560.38 | 151,349.87 | -98.31% | 主要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减少联通纪元所致。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重大诉讼事项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原告:江苏联通纪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 4,000 | 否,新宏泽作为联通纪元的大股东,正常履行董事和股东权利,不存在损害联通纪元利益的情况,本次诉讼新宏泽胜诉概率较大,预计不存在损失,不会形成预计负债,最终以法院判决结果为准。 | 2020年4月15日,联通纪元向江阴市人民法院以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对公司提起诉讼,根据江阴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0)苏0281民初3347号】,裁定冻结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4,000万元或查封其等值财产。 2020年7月22日,江阴市人民法院作出(2020)苏0281民初3347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解除对广东新宏泽开设于中国建设银行潮州湘桥支行账户的冻结。公司于2020年7月底收到代理律师送达的江阴市人民法院出具的《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联通纪元变更诉讼请求。 公司于2020年9月3日收到代理律师送达的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0)苏0281民初3347号之二】,驳回原告江苏联通纪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案中所主张的认为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对其实施了恶意诉讼和错误保全而提起的相关请求的起诉。 2020年9月底,公司收到代理律师送达的江阴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0)苏0281民初3347号之三】。 2020年10月,公司不服江阴法院作出的(2020)苏0281民初3347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认为该裁定适用法律错误,并随即向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2020)苏0281民初3347号之三《民事裁定书》。截至目前,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尚未作出裁定。 | 一审审理中 | 尚未有生效判决 | 2020年10月10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8) |
原告: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江阴颖鸿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被告二:江阴源和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被告三:江阴源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被告四:六颖康 被告五:刘汉秋 被告六:周莉 被告七:莫源 被告八:江苏联通纪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 19,760.86 | 否 | 2020年3月31日,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就股权回购事项提起诉讼,详见公司2020年4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02-015)。 2020年6月16日,法院作出(2020)粤03民初678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解除对江苏联通纪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基本账户的查封措施,同时将该账号中的所有存款划至江苏联通纪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在中国工商银行江阴城西支账户中。 2020年8月21日公司收到代理律师送达的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出具的《传票》,深圳中院将于2020年10月10日09时30分在第二十九庭开庭审理(2020)粤03民初678号案件。 | 一审审理中 | 尚未有生效判决 | 2020年08月22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关于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应诉通知书>暨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1) |
原告: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或被申请人:莫源、六颖康 第三人:江苏联通纪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 4,200 | 否 | 公司于2020年4月底就被告、第三人侵权责任纠纷向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已出具《民事裁定书》【(2020)粤5102民初544号】等材料。 2020年6月,公司就上述诉讼事项向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递交了变更诉讼请求申请,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公司提交的变更诉讼请求申请,同时出具了《民事裁定书》【(2020)粤5102民初544号之二】。 2020年7月22日,公司收到代理律师送达的广东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0)粤51民辖终32号】,裁定本案管辖权移送至深圳龙华法院。 | 一审审理中 | 尚未有生效判决 | 2020年09月19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关于收到<传票>暨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5) |
2020年8月,深圳龙华法院正式受理并立案,案号【(2020)粤0309民初13803号】。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收到代理律师送达的深圳龙华法院出具的《传票》,深圳龙华法院将于2020年9月21日10时30分在大浪第二十四审判庭开庭审理(2020)粤0309民初13803号案件。 2020年8月底,公司就上述诉讼事项委托代理律师向深圳龙华法院递交了变更诉讼请求申请。 2020年9月,公司收到代理律师送达的深圳龙华法院出具的《传票》,上述案件开庭时间发生变更,深圳龙华法院将于2020年10月10日9时30分在大浪第二十四审判庭开庭审理(2020)粤0309民初13803号案件。 | |||||||
原告一:六颖康 原告二:江阴颖鸿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被告: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 4,730.18 | 否,新宏泽2019年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中已列明“未支付股权转让款”6,654.00万元,该金额已包含涉案金额,因此不够成预计负债的情形。 | 2020年5月22日,原告向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对公司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广东新宏泽支付剩余的股权转让款4,730.18万元,请求法院判令广东新宏泽承担本案的受理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详见公司2020年6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收到<应诉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 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向深圳龙华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将该案移至深圳中院,与(2020)粤03民初678号案件合并审理。2020年7月,经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同意该上述案件与(2020)粤03民初678号案件合并审理。截至目前,(2020)粤0309民初7944号案件已移送深圳中院并立案,案号为(2020)粤03民初3607号。深圳中院将于2020年10月10日09时30分在第二十九庭开庭审理上述案件。 | 一审审理中 | 尚未有生效判决 | 2020年08月22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关于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应诉通知书>暨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1) |
(二)其他诉讼事项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原告: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 被告:深圳市奥瑞克科技有限公司 | 363.24 | 否 | 深圳新宏泽因与奥瑞克租赁合同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已于2018年12月12日做出一审判决,本案目前已经终止执行。2020年6月17日,法院作出(2020)粤0309执254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如申请执行人发现被申请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可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2020年8月5日,公司向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追加了汪伟、杨晓、梁荣昌、深圳启航事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为被申请人,要求四被申请人对(2019)粤03民终14049号判决项下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020年8月28日,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做出(2020)粤0309执异244号诉讼保全结果通知书。 | 终止执行 | 终止执行 | 2020年08月26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新宏泽2020年半年度报告》 |
原告: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 被告:深圳市美兆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550.10 | 否 | 深圳新宏泽因与美兆环境租赁合同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9月25日做出(2019)粤0309财保649号保全结果通知书,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已依法冻结美兆在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的账户,实际冻结金额为:3,775,636.88元,冻结额度为:3,775,636.88元,冻结期限为:2019年9月19日至2020年9月21日。本案正在一审审理中。 | 一审审理中 | 尚未有生效判决 | 2020年08月26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新宏泽2020年半年度报告》 |
反诉人(本诉被告):深圳市美兆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被反诉人(本诉原告):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 | 256.45 | 否 | 2019年11月14日,美兆环境对深圳新宏泽提起了反诉,同时,美兆环境向法院提出对深圳新宏泽的诉讼财产保全申请,并冻结了深圳新宏泽中国工商银行深圳观澜支行基本户。 | 一审审理中 | 尚未有生效判决 | 2020年08月26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新宏泽2020年半年度报告》 |
原告:江阴颖鸿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被告:江苏联通纪元印务股份 | 0 | 否 | 2020年3月27日,江阴颖鸿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向江阴市人民法院对被告、第三人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联通纪元2020年3月1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董事会决议,并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联通纪元承担本案的诉讼相关费用和原告的律师费。 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收到代理律师送达的江阴市人民法院出 | 一审审理中 | 尚未有生效判决 | 2020年10月17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关于收到江阴市人民法院<传票>暨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9) |
有限公司 第三人: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江阴联通实业有限公司;江阴源和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江阴源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六颖康;周慧玲 | 具的《传票》,江阴法院将于2020年8月14日下午开庭审理(2020)苏0281民初2830号案件。 2020年8月底,公司收到代理律师送达的江阴市人民法院出具的《传票》,江阴法院将于2020年9月25日下午14时30分开庭审理上述案件。 2020年10月16日,公司收到代理律师送达的江阴法院出具的《传票》,法院将于2020年11月18日下午14时继续开庭审理(2020)苏0281民初2830号案件。 | ||||||
原告:江阴颖鸿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被告:江苏联通纪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人: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江阴联通实业有限公司;江阴源和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江阴源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六颖康;周慧玲 | 0 | 否 | 2020年4月15日,江阴颖鸿投资(有限合伙)向江阴市人民法院对被告、第三人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联通纪元2020年3月3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董事会决议以及2020年4月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董事会决议,并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联通纪元承担本案的诉讼相关费用和原告的律师费。 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收到代理律师送达的江阴市人民法院出具的《传票》,江阴法院将于2020年8月13日下午开庭审理(2020)苏0281民初3353号案件。 2020年8月底,公司收到代理律师送达的江阴市人民法院出具的《传票》,江阴法院将于2020年10月30日下午14时开庭审理上述案件。 | 一审审理中 | 尚未有生效判决 | 2020年08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关于收到江阴市人民法院<传票>暨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7) |
原告:江阴颖鸿投资企业(有限 | 0 | 否 | 2020年9月,公司收到代理律师送达的江阴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案号为(2020)苏0281民初9332号《传票》及相关法律文书,江 | 一审审理中 | 尚未有生效判决 | 2020年09月17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合伙) 被告:江苏联通纪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人: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江阴联通实业有限公司、江阴源和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江阴源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六颖康、周慧玲 | 阴颖鸿投资(有限合伙)向江阴市人民法院对被告、第三人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撤销被告2020年4月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董事会决议;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相关费用。 | 日 | 《关于收到<传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4) |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会计政策变更 | 2020年04月01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 |
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 2020年04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 |
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2020年04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年) |
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 | 2020年05月13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 |
2020年06月06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 | |
2020年06月12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 | |
2020年06月19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 | |
警示函 | 2020年07月04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 |
利润分配 | 2020年07月11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0-053) |
关联交易 | 2020年09月10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全资子公司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2) |
控股股东股份减持 | 2020年09月10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控股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83)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江阴颖鸿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江阴源和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江阴源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刘汉秋;六颖康;周莉(以上六方合称"乙方",新宏泽为"甲方") |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1、业绩承诺期间及承诺数:业绩承诺方的利润承诺期间为2019年、2020年和2021年。业绩承诺方承诺,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实现的净利润承诺数分别不低于2,900万元、3,150万元及3,350万元。《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约定的"净利润"均指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对标的公司审计后确认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业绩承诺补偿方案:(1)乙方为业绩补偿义务人,对联通纪元业绩补偿期间(2019年~2021年度)的业绩承诺向甲方承担补偿义务。若2019年、2020年、2021年任一会计年度出现联通纪元实际实现净利润不足当年承诺净利润的100%,启动特别补偿措施,乙方须以现金进行补偿。当年补偿金额计算公式如下:当年补偿金额=(联通纪元当年承诺净利润-联通纪元当年实际实现净利润)*55.45%。(2)在业绩承诺期(2019年~2021年),若2019年出现目标公司实际实现净利润不足当年承诺净利润的50%(含本数)及2020年和2021年任一年出现标的公司从承诺期开始累计实际实现净利润 | 2018年11月20日 | 实际履行完毕时 | 超期未履行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不足从承诺期开始至当年累计承诺净利润的50%(含本数),则甲乙双方应重新议价,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回购其向甲方所转让的标的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回购价格的资金支付以甲方实际支付的资金为准,具体为:回购价格的资金支付金额=甲方实付交易金额(X)+(X*5%*实际占用天数/365天)-乙方向甲方实际已支付的业绩?偿款(含资金占用费)。(3)乙方触发回购义务,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履行回购义务(双方约定在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出具日起20日内履行回购义务),且在各方就重新议价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约定,在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出具日起10日内就重新议价达成一致意见)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其担保人继续履行回购义务并按本次实际回购金额的20%追究乙方及其担保人的违约责任。(4)业绩承诺期内出现地震、火灾、水灾、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标的公司不能正常生产持续3个月以上的,应自动顺延一年。乙方同意承诺期任一年度触发本协议第四条业绩补偿条款的,甲方直接从本年度应支付交易对价以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第三条第3.4款约定的资金占用费中扣除。(5)就本协议关于标的公司业绩承诺及补偿事宜,颖鸿投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资、源和投资、源顺投资普通合伙人对其补偿责任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否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根据本公司与联通纪元原股东签订的《关于支付现金收购江苏联通纪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55.45%股权之协议》及补充协议当中的业绩承诺条款,联通纪元2019年度相关业绩未完成承诺净利润的50%,触发联通纪元原股东的业绩补偿义务。截至本报告期末,业绩补偿义务人未向公司支付补偿款。公司已于2020年3月末就股权回购事项,向法院对联通纪元原股东发起诉讼。截至本报告期末,相关案件尚处于一审审理中。公司将积极跟进案件进展情况,采取有效合法的措施维护公司利益。 |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9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09元,共计募集资金161,800,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0,000,000.00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141,80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2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1,086,971.68元(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20,713,028.3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525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09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9,679,901.89元,其中: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18,591,000.00元,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91,088,901.89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304,917.60元。2020年1-9月份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54,965.35元,2020年1-9月份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7,345.9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599,764.63元。
截至2020年09月30日,公司“包装印刷生产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尚有零星工程尚未完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对上述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目前,公司已注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已随之终止。
截至2020年09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0,738,279.40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海兰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