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华科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在公司A楼1606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绘锦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书面记名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发布于2020年10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发布于2020年10月29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20-051号《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发布的《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的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修订的《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章程修订案》发布于2020年10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六届二十六次监事会决议。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