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循了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此页无正文,系《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薛静 | 袁樵 | 裘益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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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