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林毅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赖学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赖学玲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302,738,729.10 | 1,872,109,687.27 | -30.4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743,733,585.54 | 760,530,027.13 | -2.21%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71,737,794.59 | -72.26% | 374,279,744.21 | -61.0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8,303,705.63 | -49.80% | 7,110,089.61 | -128.2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35,848,132.09 | -38.32% | -84,974,908.61 | 202.0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94,559,991.94 | -1,347.00% | -331,330,058.53 | -369.57%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97 | -49.81% | 0.0100 | -128.33%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97 | -49.81% | 0.0100 | -128.33%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67% | -1.28% | 0.93% | 1.99%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17,162,944.46 | 出售总部大楼及出售股权收益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831,889.36 | 政府补助 |
债务重组损益 | -16,389,776.58 | 对骏优、伊韵债务的豁免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13,160,00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81,634.6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750,000.00 | 股利收入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91,693.65 | |
合计 | 92,084,998.22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5,132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3.72% | 169,017,000 | 0 | 冻结 | 143,494,100 | |||
广州普慧源贸易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9.15% | 65,189,603 | 0 | |||||
上海昀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91% | 35,000,049 | 0 | |||||
隆盛济昆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01% | 28,560,529 | 0 | |||||
翁华银 | 境内自然人 | 3.62% | 25,765,574 | 25,765,574 | 冻结 | 25,765,574 | |||
江德湖 | 境内自然人 | 3.62% | 25,765,574 | 25,765,574 | 冻结 | 25,765,574 | |||
李恩平 | 境内自然人 | 3.29% | 23,446,674 | 23,446,674 | 冻结 | 23,446,674 | |||
翁武游 | 境内自然人 | 2.69% | 19,200,000 | 0 | 冻结 | 19,200,000 | |||
林永飞 | 境内自然人 | 2.64% | 18,800,000 | 0 | 冻结 | 18,800,000 | |||
何琳 | 境内自然人 | 2.53% | 18,035,902 | 18,035,902 | 冻结 | 18,035,902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69,017,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9,017,000 | ||||||
广州普慧源贸易有限公司 | 65,189,603 | 人民币普通股 | 65,189,603 |
上海昀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35,000,049 | 人民币普通股 | 35,000,049 |
隆盛济昆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28,560,529 | 人民币普通股 | 28,560,529 |
翁武游 | 19,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200,000 |
林永飞 | 18,8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800,000 |
东莞市长久创业投资行(有限合伙) | 12,882,787 | 人民币普通股 | 12,882,787 |
李帅伟 | 5,800,174 | 人民币普通股 | 5,800,174 |
江门市新会区合锋贸易有限公司 | 4,186,835 | 人民币普通股 | 4,186,835 |
覃自觉 | 3,518,064 | 人民币普通股 | 3,518,064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林永飞持有瑞丰集团70%股权,林永飞、翁武强、翁武游为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余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前10名股东: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股份25,522,900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
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较上年度期末上升137.66%,主要是报告期公司收到处置总部大楼相关款项。
2、应收账款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较上年度期末下降32.03%,主要是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下降,应收账款相应下降。
3、持有待售资产
报告期末,公司持有待售资产较上年度期末下降100%,主要是报告期公司处置了总部大楼。
4、在建工程
报告期末,公司在建工城较上年度期末下降32.38%,主要是报告期公司受疫情影响没有增加新开店,未增加装修工程。
5、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较上年度期末下降36.37%,主要是报告期公司受疫情影响没有增加新开店,未增加装修工程。
6、应付账款
报告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较上年度期末下降48.32%,主要是报告期公司受疫情影响本期业绩下降,采购下降。
7、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度期末下降42.79%,主要是报告期武汉子公司支付了2019年度奖金。
8、应交税费
报告期末,公司应交税费较上年度期末下降63.89%,主要是报告期利润减少,应交税费相应减少。
9、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较上年度期末下降62.97%,主要是上年度预收广州市建康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售楼款1亿元,同时预缴增值税4,761,904.76元,两者的差额95,238,095.24元在其他应付款科目进行核算,本报告期已办理产权交割,该款项从其他应付款转出相关的预收款项。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报告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上年度期末下降94.81%,主要是报告期公司已归还上年度期末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1.长期借款
报告期末,公司长期借款较上年度期末下降100%,主要是报告期公司已提前归还长期借款。
12、其他综合收益
报告期末,公司其他综合收益较上年度期末增长142.45%,主要是报告期末境外子公司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增加所致。
13、少数股东权益
报告期末,公司少数股东权益较上年度期末下降100%,主要是报告期出售了伊韵公司。
14、营业收入
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61.06%,主要是报告期业务优化及受疫情影响,门店销售及互联网业务收入下滑。
15、营业成本
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60.21%,主要是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下降,营业成本相应下降。
16、税金及附加
报告期,公司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下降49.34%,主要是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下降,税金及附加相应下降。
17、销售费用
报告期,公司销售费用上年同期下降44.55%,主要是报告期业务及人员优化,工资及福利费同比减少3,988万;受疫情影响,商场租金及管理费同比减少4,907万,办公差旅费用同比减少2,334万。
18、管理费用
报告期,公司管理费用上年同期下降38.46%,主要是报告期业务及人员优化,工资福利费用同比减少802万,办公差旅费用同比减少957万;受资产处置影响,折旧费同比减少870万。
19、研发费用
报告期,公司研发费用上年同期下降46.67%,主要是武汉悦然心动及其子公司的研发投入较上年同期减少。20、财务费用报告期,公司财务费用上年同期下降113.45%,主要是报告期公司银行借款减少。
21、投资收益
报告期,公司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上升1963.29%,主要是报告期公司处置伊韵及骏优公司产出的投资收益。
22、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公司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下降151.81%,主要是报告期公司应收账款下降,及广州卡奴国际品牌收回已全额确认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650万元。
23、资产处置收益
报告期,公司资产处置损益较上年同期上升97052.24%,主要是报告期公司处置总部大楼产生的收益。
24、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公司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上升41.06%,主要是报告期子公司收到品牌补贴69万元。
25、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公司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上升5066.51%,主要是报告期公司提前归还广州银行借款产生的违约金1,316万;债务重组损失1,653万。
26、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公司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193.75%,主要是报告期信用减值损失减少,同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所得税费用相应减少。
2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下降369.57%,主要是报告期公司销售收入减少,相应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同时子公司将2亿元的存入银行定期存款。
2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报告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长592.88%,主要是报告期公司处置大楼款。
2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报告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下降34.21%,主要是上期广州连卡福被澳门国际银行划扣100,641,666.67元归入到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没有该事项。30、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报告期,公司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比上年同期下降84.85%,主要是报告期外币汇率影响。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公司于2020年1月1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由于公司控股股东违反规定程序以公司及子公司名义对外提供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自2020年1月13日开市起,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摩登大道”变更为“ST摩登”,股票代码仍为“002656”,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5%。针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规定程序提供担保事项引发的相关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及外聘律师团队积极搜集充分的证据材料以证明相关债权人的主观恶意以及公司对于相关行为不存在过失,力争胜诉,从而通过司法途径解除公司相关担保责任,最大限度消除不利影响。
(二)2020年2月24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赖学玲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三)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林永飞、翁武强、林毅超、林峰国、李斐、刘文焱、郭小群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0]37号)、《关于对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2020]289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粤调查字2000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公司积极纠正相关行为,稳妥化解公司风险,并且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意识,同时加强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健全内部控制,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增强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切实提高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上市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四)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广州市健康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化发展公司”)签署了《广州市建康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摩登大道总部大楼之收购协议书》,拟将位于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光谱中路23号相关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等资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出售给文化发展公司,并于后续公司与文化发展公司签署了《广州市建康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摩登大道总部大楼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8日、2019年12月5日分别披露的《关于签署资产出售相关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4)、《关于与广州市建康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摩登大道总部大楼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22)。
2019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资产出售相关协议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8日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41)。2019年8月26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资产出售相关协议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披露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55)。截至2020年4月27日,上述标的资产的产权转移事宜已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标的资产的产权已全部过户至交易对方名下。
(五)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事项
1、出售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的杭州连卡恒福品牌管理有限公司51%股权
公司于2019年12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州连卡悦圆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连卡悦圆”)、孟建平及
杭州连卡恒福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连卡恒福”或“标的公司”)签署《杭州连卡恒福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广州连卡悦圆拟向孟建平转让其持有的杭州连卡恒福51%股权,经协商一致确定本次标的公司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元。公司过往为了支持标的公司的业务发展,与标的公司及孟建平分别于2017年1月23日、2017年2月20日、2017年4月12日签订《借款合同》,共向标的公司出借本金总计人民币64,000,000元,孟建平为标的公司的还款义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截止至2019年9月30日,标的公司剩余63,000,000元借款本金及9,553,649.49元利息未偿还给公司。公司、广州连卡悦圆、孟建平及杭州连卡恒福签署的《协议》,已约定由孟建平承担标的公司对公司的欠款63,000,000元。具体的支付方式为:孟建平于2019年12月25日前向公司偿还25,000,000元的特定债务作为首笔款,剩余38,000,000元的特定债务孟建平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分两次支付,具体支付时点分别为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2,000,000元和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36,000,000元。杭州连卡恒福已于2019年12月26日完成相关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及广州连卡悦圆合计收到杭州昱轩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昱轩品牌”,实际控制人为孟建平,系孟建平指定的第三方)所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1元以及针对特定债务的首笔还款25,000,000元。
2、出售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的骏优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
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卡奴迪路服饰股份(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卡奴”)、程蔼琳、曾炳辉及骏优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优集团”)签署《关于骏优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1》”),香港卡奴拟向程蔼琳转让其持有的骏优集团100%股权,经协商一致确定本次骏优集团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元。截至《协议1》签订之日,骏优集团尚欠香港卡奴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港币21,579,464.69元(折算为人民币19,330,452.88元),针对骏优集团的上述债务,经协商一致后,确认由骏优集团最终应承担对香港卡奴的债务总额为人民币7,000,000元。对于骏优集团上述特定债务,经协商一致后,确认由骏优集团最终应承担对香港卡奴的债务总额为人民币7,000,000元。本次股权转让后,程蔼琳、曾炳辉继续对该笔特定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对于前述人民币7,000,000元款项,骏优集团承诺于《协议1》签署后14日内向香港卡奴合计偿还人民币3,000,000元,剩余人民币4,000,000元于2021年7月31日前分三次支付,具体支付时点分别为《协议1》签署后90日内支付人民币1,800,000元、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人民币1,200,000元和2021年7月31日前支付人民币1,000,000元。骏优集团已于2020年6月5日完成相关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截至2020年9月30日,程蔼琳已向香港卡奴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元以及针对特定债务还款1,800,000元。
3、出售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的广州伊韵电子商务有限公司55%股权
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摩登大道时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登电子”)、程蔼琳、曾炳辉及广州伊韵电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伊韵”)签署《关于广州伊韵电子商贸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2》”),摩登电子拟向程蔼琳转让其持有的广州伊韵55%股权,经协商一致确定本次广州伊韵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元。截至《协议2》签订之日,广州伊韵尚欠公司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15,262,193.46元,针对广州伊韵的上述债务,经协商一致后,确认由广州伊韵最终应承担对公司的债务总额为人民币11,200,000元。
对于广州伊韵上述特定债务,经协商一致后,确认由广州伊韵最终应承担对公司的债务总额为人民币11,200,000元。对于前述人民币11,200,000元款项,广州伊韵承诺于2021年7月31日前分三次支付,具体支付时点分别为《协议2》签署后90日内支付3,900,000元、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2,700,000元和2021年7月31日前支付4,600,000元。广州伊韵已于2020年6月5日完成相关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截至2020年9月30日,程蔼琳已向摩登电子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元以及针对特定债务还款3,900,000元。
(六)2020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同意聘任王智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七)2020年7月,公司收到董事、董事会秘书林国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经2020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2020年8月12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补选翁良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动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擅自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名义进行违规担保的事项
1、2018年4月10日,立根小贷与公司控股股东瑞丰集团关联方立嘉小贷签订《最高额贷款授信合同》一份,立根小贷同意为立嘉小贷提供总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的最高额贷款授信,实际发生借款金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期限为 2018年4月10日至2019年6月10日。2018年4月10日,瑞丰集团伙同立根小贷擅自以公司名义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一份,约定公司为上述《最高额贷款授信合同》项下的相关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立根小贷以“借款合同纠纷”为由,向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目前案件一审审理中;同时,立根小贷以“票据追索权纠纷”为由,向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案件二审胜诉。
2、2018年4月,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与控股股东关联方花园里公司签订《综合授信合同》一份,约定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向花园里公司授予人民币1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期限为2018年4月3日至2019年4月3日。2018年4月9日,控股股东伙同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擅自以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连卡福名品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连卡福”)名义与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签订《存单质押合同》(以下称为“《存单质押合同一》”)一份,约定以广州连卡福存于厦门国际银行拱北支行金额为人民币10,500万元的定期存款及相应的存款利息为前述《综合授信合同》项下的相关债务提供担保。目前该担保责任已经解除。
3、2018年12月20日,澳门国际银行广州分行与控股股东关联方花园里公司签订《综合授信合同》一份,澳门国际银行广州分行向花园里公司授予人民币1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期限为2018年12月20日至2019年12月20日。2018年12月20日,控股股东伙同澳门国际银行广州分行擅自以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连卡福名义与澳门国际银行广州分行签订《存单质押合同》(以下称为“《存单质押合同二》”)一份,约定以广州连卡福存于澳门国际银行佛山支行金额为人民币10,310万元的定期存款(存款期限为2018年12月20日至2019年3月20日)为上述《综合授信合同》项下的相关债务提供担保。经查,澳门国际银行广州分行及佛山支行已于2019年8月21日擅自扣划了广州连卡福所持大额存单,划扣金额为人民币100,641,666.67元。公司已经针对该事项提起诉讼,目前案件一审审理中。
4、2018年4月20日,周志聪与林永飞签订《借款合同》,约定林永飞向周志聪借款人民币10,000万元。2019年1月18日,林永飞出具《还款承诺书》,确认共欠周志聪15,000万元(其中5,000万元另案处理),承诺将按约定分三期结清,并以公司名义承诺为借款本金15,000万元、利息及由此引发的诉讼费用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因林永飞无法按期还款,周志聪就其中12,250万元向广州中院提起诉讼,目前该案件一审已判决,二审审理中。
周志聪就剩余部分在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于2020年2月12日立案,因被告幸福智慧公司因于2019年10月25日(起诉前)注销登记而终止,法院认为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因法人终止而归于消灭,诉讼主体资格亦随之丧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于2020年3月17日裁定驳回周志聪的起诉,周志聪放弃上诉。周志聪以幸福智慧公司(已注销)的法定代表人兼股东黄金才、股东梁钟文、薛凯以及担保人林永飞、公司作为被告,于2020年3月18日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就同一案由重新提起诉讼,目前该案件一审审理中。
5、2018年4月,林峰国分别与公司监事陈马迪、张勤勇及赖小妍签订了《关于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转让
的协议书》(以下简称“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中的7,625,000份额转让给陈马迪,转让价格为7,625,000元;将其持有的7,625,000份额转让给张勤勇,转让价格为7,625,000元;将其持有的4,034,999.91份额转让给赖小妍,转让价格为4,034,999.91元。2018年5月,林峰国与公司、林永飞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公司对协助林峰国完成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林永飞对陈马迪、张勤勇及赖小妍履行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以上支付款项均已逾期,林峰国就上述股权转让纠纷申请仲裁,请求陈马迪、张勤勇及赖小妍支付转让价款、违约金及相关仲裁费用,同时请求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目前,该案件已开庭审理。
(九)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事项
公司分别于2019年9月23日、2020年4月24日、2020年5月8日、2020年5月2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7)、《关于新发现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0-044)、《关于新发现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关于新发现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66),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累计发现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合计246,912,059.10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37%,已归还通过现金形式占用的3,121,068.50元,资金占用余额243,790,990.60元。公司将持续督促控股股东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资产重组、合法借款等多种形式积极筹措资金,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控股股东已承诺将通过现金偿还、有价值的资产处置、股权转让等多种形式积极解决占用资金问题。
(十)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被动减持计划的情况
1、控股股东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被动减持计划的情况(方正证券)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被冻结的进展暨可能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公司股东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集团”)、林永飞、翁武强自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后的6个月内,因股票质押融资事宜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方式被动最大减持公司股票分别为60,689,166.00股、16,597,401股及4,400,000股,合计不超过81,686,567.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
11.46%)。
公司于2020年8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被动减持计划提前终止暨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12),公布收到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证券”)的《关于要求ST摩登发布广州瑞丰被动减持计划提前终止并发起新被动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的函》,根据以上函件的内容,公司于2020年1月15日披露的相关股东被动减持计划提前终止。截至2020年8月5日,控股股东瑞丰集团依据上述预披露公告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被动减持公司股份数量累计为12,669,793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7782%;股东林永飞先生、翁武强先生在上述被动减持计划期间未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均未超过上述预披露的被动减持计划。
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可能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布再次收到瑞丰集团通知,方正证券将继续开展对上述股票质押融资事宜的执行程序,处置瑞丰集团质押予方正证券的股份。截至2020年9月30日,控股股东瑞丰集团依据上述预披露公告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被动减持公司股份数量累计为6,942,869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9744%。
2、控股股东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被动减持计划的情况(中航证券)
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可能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
编号:2020-064),公司的控股股东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集团”)因触发《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融资融券合同》相关违约情形,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决定依据相关约定进行违约处置操作,中航证券可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方式减持前述股东股票不超过25,52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8%。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被动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控股股东瑞丰集团在上述被动减持计划中未减持股份。
3、2020年5月8日10时至2020年5月9日10时,长沙中院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
http://sf.taobao.com/)公开拍卖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永飞所持有的47,589,603股股份,以及其一致行动人翁武强所持有的17,600,000股股份。拍卖结果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58)。林永飞持有的公司47,589,60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68%)、翁武强持有的公司17,6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47%)已于2020年6月11日完成变更过户手续。
综上,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瑞丰集团累计被动减持20,331,8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535%;股东林永飞先生累计被动减持47,589,6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791%;翁武强先生累计被动减持17,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701%。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2018年4月10日,立根小贷与公司控股股东瑞丰集团关联方立嘉小贷签订《最高额贷款授信合同》一份,立根小贷同意为立嘉小贷提供总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的最高额贷款授信,实际发生借款金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期限为 2018年4月10日至2019年6月10日。2018年4月10日,瑞丰集团伙同立根小贷擅自以公司名义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一份,约定公司为上述《最高额贷款授信合同》项下的相关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立根小贷以“借款合同纠纷”为由,向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目前案件一审审理中;同时,立根小贷以“票据追索权纠纷”为由,向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案件二审胜诉。 | 2019年08月23日 | 《关于公司涉及违规担保及账户冻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1) |
2018年12月20日,澳门国际银行广州分行与控股股东关联方花园里公司签订《综合授信合同》一份,澳门国际银行广州分行向花园里公司授予人民币1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期限为2018年12月20日至2019年12月20日。2018年12月20日,控股股东伙同澳门国际银行广州分行擅自以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连卡福名义与澳门国际银行广州分行签订《存单质押合同》(以下称为“《存单质押合同二》”)一份,约定以广州连卡福存于澳门国际银行佛山支行金额为人民币10,310万元的定期存款(存款期限为2018年12月20日至2019年3月20日)为上述《综合授信合同》项下的相关债务提供担保。经查,澳门国际银行广州分行及佛山支行已于2019年8月21日擅自扣划了广州连卡福所持大额存单,划扣金额为人民币100,641,666.67元。公司已经针对该事项提起诉讼,目前案件 | 2019年08月23日 | 《关于公司涉及违规担保及账户冻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1) |
2019年10月16日 | 《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4) | |
2020年03月24日 | 《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 | |
2020年06月24日 | 《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3) | |
2020年07月11日 | 《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0) | |
2020年07月30日 | 《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9) |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一审审理中。 | 2020年09月01日 | 《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1) |
2020年10月09日 | 《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6) | |
2020年10月12日 | 《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9) | |
2018年4月,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与控股股东关联方花园里公司签订《综合授信合同》一份,约定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向花园里公司授予人民币1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期限为2018年4月3日至2019年4月3日。2018年4月9日,控股股东伙同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擅自以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连卡福名品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连卡福”)名义与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签订《存单质押合同》(以下称为“《存单质押合同一》”)一份,约定以广州连卡福存于厦门国际银行拱北支行金额为人民币10,500万元的定期存款及相应的存款利息为前述《综合授信合同》项下的相关债务提供担保。目前该担保责任已经解除。 | 2019年09月27日 | 《关于公司新发现的违规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9) |
公司于于2019年12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州连卡悦圆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连卡悦圆”)、孟建平及杭州连卡恒福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连卡恒福”或“标的公司”)签署《杭州连卡恒福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广州连卡悦圆拟向孟建平转让其持有的杭州连卡恒福51%股权,经协商一致确定本次标的公司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元。公司过往为了支持标的公司的业务发展,与标的公司及孟建平分别于2017年1月23日、2017年2月20日、2017年4月12日签订《借款合同》,共向标的公司出借本金总计人民币64,000,000元,孟建平为标的公司的还款义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截止至2019年9月30日,标的公司剩余63,000,000元借款本金及9,553,649.49元利息未偿还给公司。公司、广州连卡悦圆、孟建平及杭州连卡恒福签署的《协议》,已约定由孟建平承担标的公司对公司的欠款63,000,000元。2019年12月25日,公司及广州连卡悦圆合计收到杭州昱轩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昱轩品牌”,实际控制人为孟建平,系孟建平指定的第三方)所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1元以及针对特定债务的首笔还款25,000,000元。截至2019年12月26日,杭州连卡恒福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2019年12月05日 | 《关于拟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20) |
2019年12月05日 | 《关于拟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形成对外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21) | |
2019年12月27日 | 《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27) | |
2018年4月20日,周志聪与林永飞签订《借款合同》,约定林永飞向周志聪借款人民币10,000万元。2019年1月18日,林永飞出具《还款承诺书》,确认共欠周志聪15,000万元(其 | 2020年01月10日 | 《关于公司新增诉讼及新发现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 |
2020年03月24日 | 《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公告》(公 |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中5,000万元另案处理),承诺将按约定分三期结清,并以公司名义承诺为借款本金15,000万元、利息及由此引发的诉讼费用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因林永飞无法按期还款,周志聪就其中12,250万元向广州中院提起诉讼,目前该案件一审已判决,二审审理中。周志聪就剩余部分在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于2020年2月12日立案,因被告幸福智慧公司因于2019年10月25日(起诉前)注销登记而终止,法院认为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因法人终止而归于消灭,诉讼主体资格亦随之丧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于2020年3月17日裁定驳回周志聪的起诉,周志聪放弃上诉。周志聪以幸福智慧公司(已注销)的法定代表人兼股东黄金才、股东梁钟文、薛凯以及担保人林永飞、公司作为被告,于2020年3月18日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就同一案由重新提起诉讼,目前该案件一审审理中。 | 告编号:2020-025) | |
2020年06月24日 | 《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3) | |
2020年07月11日 | 《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0) | |
2020年07月30日 | 《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9) | |
2020年09月01日 | 《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1) | |
2020年10月09日 | 《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6) | |
2020年10月12日 | 《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9) | |
由于公司控股股东违反规定程序以公司及子公司名义对外提供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自2020年1月13日开市起,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摩登大道”变更为“ST摩登”,股票代码仍为“002656”,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5%。 | 2020年01月10日 | 《关于公司股票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 |
2019年6月25日,公司股东瑞丰集团、林永飞、翁武强因与方正证券的股票质押融资事宜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方式6个月内被动最大减持公司股票分别为73,600,000股、16,597,401股及4,400,000股,合计不超过94,597,401股(约占公司总股本13.28%)。截至2020年1月15日,上述预披露公告的股东被动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控股股东瑞丰集团依据上述预披露公告被动减持公司股份数量累计为12,910,834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8120%;股东林永飞、翁武强在上述被动减持计划期间未减持股份,均未超过上述预披露的被动减持计划。 | 2019年06月25日 |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被冻结的进展暨可能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40) |
2020年01月15日 |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被动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 |
公司股东瑞丰集团、林永飞、翁武强自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后的6个月内,因与方正证券的股票质押融资事宜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方式被动最大减持公司股票分别为60,689,166股、16,597,401股及4,400,000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6%。上述公告披露后,截至2020年3月31日,方正证券已累计减持瑞丰集团持有的公司股票5,406,4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588%。 | 2020年01月15日 |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被动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4) |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累计发现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合计246,912,059.10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37%,已归还通过现金形式占用的 | 2019年09月23日 | 《关于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7) |
2020年04月24日 | 《关于新发现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提示 |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3,121,068.50元,资金占用余额243,790,990.60元。公司将持续督促控股股东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资产重组、合法借款等多种形式积极筹措资金,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控股股东已承诺将通过现金偿还、有价值的资产处置、股权转让等多种形式积极解决占用资金问题。 | 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 | |
2020年05月08日 | 《关于新发现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 | |
2020年05月27日 | 《关于新发现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66) | |
2018年4月,林峰国分别与公司监事陈马迪、张勤勇及赖小妍签订了《关于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转让的协议书》(以下简称“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中的7,625,000份额转让给陈马迪,转让价格为7,625,000元;将其持有的7,625,000份额转让给张勤勇,转让价格为7,625,000元;将其持有的4,034,999.91份额转让给赖小妍,转让价格为4,034,999.91元。2018年5月,林峰国与公司、林永飞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公司对协助林峰国完成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林永飞对陈马迪、张勤勇及赖小妍履行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以上支付款项均已逾期,林峰国就上述股权转让纠纷申请仲裁,请求陈马迪、张勤勇及赖小妍支付转让价款、违约金及相关仲裁费用,同时请求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目前,该案件已开庭审理。 | 2020年02月20日 | 《关于公司新增仲裁及新发现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4) |
2020年03月24日 | 《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 | |
2020年06月24日 | 《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3) | |
2020年07月11日 | 《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0) | |
2020年07月30日 | 《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9) | |
2020年09月01日 | 《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1) | |
2020年10月09日 | 《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6) | |
2020年10月12日 | 《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9) | |
经2020年2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赖学玲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 2020年02月25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
2020年02月25日 |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 |
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林永飞、翁武强、林毅超、林峰国、李斐、刘文焱、郭小群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0]37号)、《关于对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2020]289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粤调查字2000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 2020年04月01日 |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 |
2020年04月01日 | 《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监管关注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 | |
2020年04月01日 | 《关于收到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 | |
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卡奴迪路服饰股份(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卡奴”)、程蔼琳、曾炳辉及骏优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 | 2020年04月30日 | 《关于拟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 |
2020年04月30日 | 《关于拟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形成对外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 |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优集团”)签署《关于骏优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1》”),香港卡奴拟向程蔼琳转让其持有的骏优集团100%股权,经协商一致确定本次骏优集团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元。截至《协议1》签订之日,骏优集团尚欠香港卡奴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港币21,579,464.69元(折算为人民币19,330,452.88元),针对骏优集团的上述债务,经协商一致后,确认由骏优集团最终应承担对香港卡奴的债务总额为人民币7,000,000元。骏优集团已于2020年6月5日完成相关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截至2020年9月30日,程蔼琳已向香港卡奴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元以及针对特定债务还款1,800,000元。 | 2020年06月05日 | 《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86) |
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摩登大道时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登电子”)、程蔼琳、曾炳辉及广州伊韵电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伊韵”)签署《关于广州伊韵电子商贸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2》”),摩登电子拟向程蔼琳转让其持有的广州伊韵55%股权,经协商一致确定本次广州伊韵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元。截至《协议2》签订之日,广州伊韵尚欠公司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15,262,193.46元,针对广州伊韵的上述债务,经协商一致后,确认由广州伊韵最终应承担对公司的债务总额为人民币11,200,000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程蔼琳已向摩登电子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元以及针对特定债务还款3,900,000元。 | 2020年04月30日 | 《关于拟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 |
2020年04月30日 | 《关于拟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形成对外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 | |
2020年06月05日 | 《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86) | |
公司的控股股东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集团”)因触发《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融资融券合同》相关违约情形,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决定依据相关约定进行违约处置操作,中航证券可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方式减持前述股东股票不超过25,52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8%。截止2020年9月11日,减持计划进展过半,控股股东瑞丰集团在上述被动减持计划中未减持股份。 | 2020年05月21日 |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可能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 |
2020年09月14日 |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被动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25) | |
2020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同意聘任王智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 2020年07月14日 |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102) |
2020年07月14日 |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 | |
2020年7月,公司收到董事、董事会秘书林国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经2020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2020年8月12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补选翁良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动过之日起至第 | 2020年07月28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107) |
2020年07月28日 | 《关于非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离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6) |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 2020年08月13日 |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115) |
公司收到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证券”)的《关于要求ST摩登发布广州瑞丰被动减持计划提前终止并发起新被动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的函》,根据以上函件的内容,公司于2020年1月15日披露的相关股东被动减持计划提前终止。截至2020年8月5日,控股股东瑞丰集团依据上述预披露公告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被动减持公司股份数量累计为12,669,793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7782%;股东林永飞先生、翁武强先生在上述被动减持计划期间未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均未超过上述预披露的被动减持计划。同日,方正证券将继续开展对上述股票质押融资事宜的执行程序,处置瑞丰集团质押予方正证券的股份。截至2020年9月30日,控股股东瑞丰集团依据上述预披露公告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被动减持公司股份数量累计为6,942,869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9744%。 | 2020年08月06日 |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被动减持计划提前终止暨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12) |
2020年08月06日 |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可能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113)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陈国兴;刘金柱;武汉悦然心动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颜庆华;曾李青;赵威 | 其他承诺 | 一、关于悦然心动历史上历次股权转让事宜,本人承诺如因本人或本人控制的企业未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税务机关的要求缴纳相关税费、而发生被追缴相关税费之情形,或导致悦然心动因此受到处罚的,所有费用均由本人承担。二、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悦然心动及其子公司已经取得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必要的全部经营资质、生产许可,如悦然心动及其子公司因经营资质瑕疵收到处罚或遭受其他损失的,所有因此产生的费用均由本人和其他股东 | 2016年10月27日 | 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有效 | 严格履行中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共同承担。三、悦然心动及其子公司历史上存在未取得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或授权便开展相关增值电信业务活动的情形,本人承诺如悦然心动及其子公司因历史上未取得前述资质即开展经营活动而受到相关部门处罚或遭受其他损失的,或者给摩登大道造成损失的,所有因此产生的费用均由本人和其他股东共同承担。四、悦然心动及其子公司现承租办公所在房屋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手续,本人承诺若悦然心动及其子公司因未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手续而被相关部门处罚的,或悦然心动及其子公司因此遭受任何其他经济损失的,所有因此产生的费用均由本人和其他股东共同承担。五、悦然心动设立香港悦然心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时未及时办理境外投资的相关手续,如悦然心动或香港悦然心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心动因此受到处罚或遭受其他损失的,所有因此产生的费用均由本人和其他股东共同承担。六、如悦然心动因违反相关平台政策或境内外税收法规被处罚或遭受其他损失的,所有因此产生的费用均由本人和其他股东共同承担。 | ||||||
陈国兴;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林永飞;刘金柱;武汉悦然心动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颜庆华;赵威 | 其他承诺 | (一)人员独立:1.保证摩登大道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在摩登大道专职工作,不在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简称"关联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本人及本人关联企业领薪。2.保证摩登大道(包括其子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人及本人关联企业中兼职或领取报酬。3.保证摩登大道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该等体系和本人及本人关联企业之间完全独立。(二)资产独立: 1.保证摩登大道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摩登大道的资产全部能处于摩登大道的控制之下,并为摩登大道独立拥有和运营。保证本人及本人关联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有摩登大道的资金、资产。2.保证不以摩登大道的资产为本人及本人关联企业的债务提供担保。(三)财务独立:1.保证摩登大道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四)机构独立: 1.保证摩登大道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2.保证摩登大道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 | 2016年10月27日 | 自承诺函签署日之日起持续有效,直至承诺人不再成为摩登大道关联方股东为止。 | 严格履行中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立行使职权。3.保证摩登大道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本人及本人关联企业间不发生机构混同的情形。(五)业务独立:1.保证摩登大道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保证本人除通过合法程序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摩登大道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 3.保证尽量减少本人及本人关联企业与摩登大道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六)保证摩登大道在其他方面与本人及本人关联企业保持独立。 | ||||||
陈国兴;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林永飞;刘金柱;翁武强;翁武游;武汉悦然心动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严炎象;颜庆华;赵威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未直接或者间接的从事与摩登大道(包括摩登大道的下属公司,下同)及悦然心动相竞争的业务。 2、本人未来亦将不直接或间接的从事与摩登大道相竞争的业务,以避免与摩登大道的生产经营构成可能的直接的或间接的业务竞争;3、如本人及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其他企业(若有)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或参与任何可能与摩登大道的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活动,则立即将上述商业机会书面通知摩登大道,如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摩登大道书面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则尽力将该商业机会优先提供给摩登大道。 | 2017年10月27日 | 1.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生效,承诺人在作为摩登大道控股股东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2.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生效,承诺人在作为摩登大道实际控制人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3.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生效,承诺人在作为摩登大道股东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 严格履行中 | |
陈国兴;刘金柱;武汉悦然心动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颜庆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 | 在本人(本企业)作为摩登大道的股东(或是股东关联方)期间,本人(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摩登大道及下属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不会利用自身作为摩登大道股东的地位谋求与摩登大道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 | 2016年10月27日 | 自资产重组完成后,承诺人作为摩登大道的股东(或是股东 | 严格履行中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华;赵威 | 诺 | 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会利用自身作为摩登大道股东的地位谋求与摩登大道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若存在确有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与摩登大道或下属子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摩登大道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内部决策、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摩登大道及摩登大道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关联方)期间 | |||
陈国兴;刘金柱;武汉悦然心动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颜庆华;曾李青;赵威 |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1、承诺悦然心动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300万元、4,550万元、6,150万元; 2、如在承诺期内,悦然心动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的,承诺方应优先以通过本次交易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股份补偿方式不足以补偿的部分由承诺方以现金进行补偿; 3、如承诺方当年需向上市公司支付补偿的,则先以其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尚未出售的股份进行补偿,不足的部分以现金补偿。承诺方内部按各自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交易对价占承诺方在本次交易所获总对价的比例承担补偿责任; 4、承诺方内部就其应承担的补偿事宜互负连带责任。 | 2016年10月27日 | 承诺期为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 | 已履行完毕 | |
陈国兴;刘金柱;武汉悦然心动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颜庆华;曾李青;赵威 | 股份限售承诺 | 本企业/本人通过本次收购获得的摩登大道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12个月法定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企业/本人通过本次收购获得的摩登大道新增股份按照下述安排分期解锁:第一期: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满12个月且2016年度对应的业绩补偿义务(如有)已履行完毕的,其本次取得的新增股份中的30%扣减前述因履行2016年度对应的补偿义务已补偿股份数量(如有)后的剩余部分可解除锁定;第二期: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满24个月且2017年度对应的业绩补偿义务(如有)已履行完毕的,其本次取得的新增股份中的30%扣减前述因履行2017年度对应的补偿义务已补偿股份数量(如有)后的剩余部分可解除锁定;第三期: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满36个月且2018年度对应的补偿义务(如有)已履行完毕 | 2016年10月27日 | 1.本次资产重组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 2.上述12个月法定锁定期限届满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 3.本次资产重组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满48个月后。 | 严格履行中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的,其本次取得的新增股份中的30%扣减前述因履行2018年度对应的补偿义务已补偿股份数量(如有)后的剩余部分可解除锁定;第四期: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满48个月且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对应的补偿义务(如有)已履行完毕的,其本次取得的新增股份中尚未解锁的剩余股份可解除锁定。在本协议约定的补偿期内,如果悦然心动当年累积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不足承诺的累积应实现的净利润的50%,则本企业/本人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新增股份中尚未解除锁定部分延长至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满48个月后方可解除锁定。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林永飞;翁武强 | 股份减持承诺 | 在担任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 2012年02月16日 | 违反承诺 | |
翁武游;杨厚威 | 股份减持承诺 | 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 2012年01月10日 | 任职期间、离职后六个月内,申报离任六个月后十二个月内 | 已履行完毕 | |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分红承诺 | 发行上市后的前三个会计年度,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发行上市三年后,公司可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定现金分红比例,但各年度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同时,公司可以根据各年度的盈利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的前提下,实施股票股利利润分配办法。 | 2012年02月28日 | 上市期间 | 严格履行中 | |
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 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或与他人合作、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本公司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 2. 不直接或间接投资控股于业务与本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 3. 如瑞丰集团直接或间接参股的公司从事的业务与本公司有竞争,则瑞丰集团将作为参股股东或促使瑞丰集团控制的参股股东对此等事项实施否决权; 4. 如果未来瑞丰集团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拟 | 2012年02月16日 | 上市期间 | 严格履行中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从事的新业务可能与本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瑞丰集团将本着本公司优先的原则与本公司协商解决; 5. 如瑞丰集团或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本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瑞丰集团承诺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本公司,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如本公司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则瑞丰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放弃该商业机会,以确保本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瑞丰集团将赔偿本公司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 ||||||
林永飞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 自出具承诺函之日起,林永飞不以任何方式在中国境内、境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本公司相同、相似或相近的,对本公司业务在任何方面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及活动; 2. 与林永飞有直接及间接控制关系的任何除本公司(含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亦不在中国境内、境外直接或间接地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本公司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及活动; 3. 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业务与本公司相同、相似或相近的或对本公司业务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4. 不会向其他业务与本公司相同、相似或相近的或对本公司业务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5. 保证其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等,也遵守以上承诺。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林永飞将赔偿本公司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 2012年02月16日 | 上市期间 | 严格履行中 | |
林永飞 | 其他承诺 | 若因广州卡奴迪路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奴迪路)或任何第三方对卡奴迪路品牌或产品的虚假宣传行为,导致卡奴迪路需承担的任何赔偿责任或产生任何损失,相关赔偿金及费用均由林永飞先生全部承担,概与卡奴迪路无关。" | 2012年01月10日 | 上市期间 | 严格履行中 | |
东莞市长久创业投资行(有限合伙);广州瑞德金 | 股份限售承诺 |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方不转让本次认购股份。 | 2015年06月08日 |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 已履行完毕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何琳;胡卫红;江德湖;寇凤英;李恩平;梁美玲;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为承诺);翁华银 | ||||||
陈马迪;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郭葆春;赖小妍;梁洪流;林峰国;林永飞;刘文焱;刘运国;翁武强;翁武游;杨厚威 | 股份减持承诺 | 自该声明承诺函出具之日至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其及其关联方不会减持发行人股票或作出减持计划;若其及其关联方未履行上述承诺,则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 2015年11月16日 | 自该声明承诺函出具之日至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 | 已履行完毕 | |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其全体参与员工 | 其他承诺 | 其认购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系向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等人员募集的资金,其资金来源于其合法薪酬和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方式取得的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其本人最终出资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不存在任何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相关份额系其本人实益拥有,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代为认购、代他人出资或向第三方募集资金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 2015年11月20日 | 自承诺作出之日起有效 | 严格履行中 | |
东莞市长久创业投资行(有限合伙);广州瑞德金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承诺 | 其认购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来源于其自有或自筹资金,其合伙人对其的相关出资均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认购、代他人出资代持、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向第三方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直接或间接向其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安排,且其各合伙人与其他合伙 | 2015年11月20日 | 自承诺作出之日起有效 | 严格履行中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人之间亦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或为他方代持、受托持有出资份额的安排。 | ||||||
何琳;胡卫红;江德湖;寇凤英;李恩平;梁美玲;翁华银 | 其他承诺 | 其认购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的资金来源于其自有资金和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方式取得的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其本人出资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不存在任何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相关份额系其本人实益拥有,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代为认购、代他人出资或向第三方募集资金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直接或间接向其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安排。 | 2015年11月20日 | 自承诺作出之日起有效 | 严格履行中 | |
1.东莞市长久创业投资行(有限合伙)之合伙人东莞市长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黎建强;2.广州瑞德金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人陈萌、郭宏志、蒋潇杨、李勇、林华爱、权威、唐海珠、肖菊、叶磊刚 | 其他承诺 | 本人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于认购的相关股票锁定期内,不转让本人在本合伙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或以其他方式退出本合伙企业。 | 2015年11月20日 | 非公开发行股票锁定期内 | 已履行完毕 | |
陈马迪;郭葆春;赖小妍;梁洪流;林峰国;林永飞;刘文焱;刘运国;翁武强;翁武游;杨厚威;张勤勇 | 其他承诺 | 除本人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外,本人及其关联方没有、且亦不会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没有、且亦不会直接或间接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最终出资人(包括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 2015年11月16日 | 自承诺作出之日起有效 | 严格履行中 | |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除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发行人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外,公司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及最终出资人不存在关联关 | 2015年11月20日 | 自承诺作出之日起有效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系及其他利益安排,公司及公司控制的企业没有、且亦不会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没有、且亦不会直接或间接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最终出资人(包括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 ||||||
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1、承诺其及其关联方没有、且亦不会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没有、且亦不会直接或间接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最终出资人(包括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2、自声明承诺函出具之日至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其及其关联方不会减持发行人股票或作出减持计划;若其及其关联方未履行上述承诺,则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 2015年11月20日 | 自承诺作出之日起有效 | 严格履行中 | |
股权激励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募集资金使用承诺 | 在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后的十二个月内,除已经收回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外,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 2017年03月24日 | 2017年3月24日至2018年3月23日 | 已履行完毕 |
林永飞;翁武强;翁武游;严炎象 | 股份减持承诺 | 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 2017年06月23日 | 2017年6月23日至2017年12月22日 | 已履行完毕 | |
林永飞;翁武强;翁武游;严炎象 | 股份减持承诺 | 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 2018年01月26日 | 2018年1月19日至2018年7月18日 | 已履行完毕 | |
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在 2018 年 12 月 24 日至 12 月 28 日期间,摩登大道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全体员工使用自有资金(不能使用融资融券或者结构化、配资等)通过二级市场竞价净买入摩登大道股票且连续持有 12 个月以上的。若前述员工因在倡议购买期间买入公司股票全部卖出时实际产生收益低于 8%的,承诺收益差额部分由瑞丰集团予以补偿;上述股票超额收益则归员工个人所有。若员工净买入摩登大道股票连续持有时间不足 12 个月即发生减持行为的,则瑞丰集团不给予任何补偿。 | 2018年12月18日 | 如满足补偿条件,瑞丰集团将在被倡议人满足补偿条件的股票完全卖出完毕。 | 严格履行中 | |
承诺是否按 | 是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时履行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同向上升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
累计净利润的预计数(万元) | -600 | -- | 600 | -146,836 | 增长 | 99.59% | -- | 100.4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84 | -- | 0.0084 | -2.0608 | 增长 | 99.59% | -- | 100.41% |
业绩预告的说明 | 受宏观经济下行及 2020 年新冠疫情影响,服装行业整体终端零售环境疲软,行业竞争加剧,公司对服装行业宏观环境进行分析、主动调整经营政策, 优化业务结构。2020 年随着公司“聚焦主业”的战略落实,公司不断优化并精简经营主体,对不再经营具体业务的公司逐步安排注销,对经营核心业务的主要子公司做好资源的整合分配,同时在优化店铺管理、创新升级销售策略、拓展销售渠道、控制公司成本费用等方面不断,对公司的营运产生了一定的积极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出售总部大楼取得的收益对公司累计利润的增长产生了正向影响。 |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2020年度业绩的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20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具体类型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21,000 | 20,000 | 0 |
合计 | 21,000 | 20,000 | 0 |
注:1、具体类型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其他类(如公募基金产品、私募基金产品)等。
2、按照类型披露的委托理财发生额,指在报告期内该类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即在报告期内单日该类委托理财未到期余额合计数的最大值。
3、未到期余额,指报告期末该类委托理财未到期余额合计数。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担保对象名称 |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违规担保金额 |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截至报告期末违规担保余额 |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预计解除方式 | 预计解除金额 | 预计解除时间(月份) |
广州天河立嘉小顿贷款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关联方 | 8,000 | 10.52% | 连带担保 | 14个月 | 8,000 | 10.52% | 公司胜诉或债务人主动还款 | 8,000 | - |
广州花园里发展有 | 控股股东关联方 | 10,000 | 13.15% | 有限担保 | 12个月 | 10,000 | 13.15% | 公司胜诉或债务人 | 10,000 | - |
限公司 | 主动还款 | |||||||||
林永飞 | 实际控制人 | 15,000 | 19.72% | 连带担保 | - | 13,642.45 | 17.94% | 公司胜诉或债务人主动还款 | 13,642.45 | - |
陈马迪、张勤勇、赖小妍 | 公司监事 | 1,928.5 | 2.54% | 连带责任 | - | 1,928.5 | 2.54% | 公司胜诉或债务人主动还款 | 1,928.5 | - |
合计 | 34,928.5 | 45.93% | -- | -- | 33,570.95 | 44.15% | -- | -- | -- |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股东或关联人名称 | 占用时间 | 发生原因 | 期初数 | 报告期新增占用金额 | 报告期偿还总金额 | 期末数 | 预计偿还方式 | 预计偿还金额 | 预计偿还时间(月份) |
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占用库存现金 | 311.5 | 0 | 311.5 | 0 | |||
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14-2019年 | 收取预付款项 | 24,379.1 | 0 | 0 | 24,379.1 | 现金清偿;红利抵债清偿;股权转让收入清偿;以股抵债清偿;以资抵债清偿;其他 | 24,379.1 | |
合计 | 24,690.6 | 0 | 311.5 | 24,379.1 | -- | 24,379.1 | -- | ||
期末合计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32.06% | ||||||||
相关决策程序 | 1、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77) 2、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新发现控股股东资金占用 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 3、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新发现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 4、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新发现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66) | ||||||||
当期新增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原因、责任人追究及董事会拟定采取措施的情况说 | 董事会将严格督促控股股东瑞丰集团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和资产重组、合法借款等多种形式积极筹措资金,妥善解决目前存在的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问题,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 |
明 | |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原因、责任追究情况及董事会拟定采取的措施说明 | 不适用 |
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占用的专项审核意见的披露日期 | 2020年05月28日 |
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占用的专项审核意见的披露索引 | 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9月30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578,204,701.14 | 243,295,676.15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750,000.00 | |
应收账款 | 104,115,804.34 | 153,171,943.82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32,679,881.02 | 29,837,081.25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91,165,418.64 | 95,594,178.59 |
其中:应收利息 | 282,275.01 | 280,000.00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25,264,293.68 | 168,259,478.79 |
合同资产 | 947,242.89 | |
持有待售资产 | 786,047,586.63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6,894,866.90 | 21,334,033.28 |
流动资产合计 | 950,022,208.61 | 1,497,539,978.51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3,000,000.00 | 3,000,000.00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60,246,285.14 | 62,828,046.65 |
固定资产 | 11,319,063.22 | 15,092,758.81 |
在建工程 | 8,695,929.14 | 12,860,795.26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23,827,628.53 | 25,832,785.56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118,000,000.00 | 118,000,000.00 |
长期待摊费用 | 22,260,394.79 | 34,986,322.45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4,367,219.67 | 90,969,000.0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000,000.00 | 1,000,000.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52,716,520.49 | 374,569,708.76 |
资产总计 | 1,302,738,729.10 | 1,872,109,687.27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66,419,416.15 | 128,511,210.14 |
预收款项 | 107,527,712.64 | |
合同负债 | 100,187,603.95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应付职工薪酬 | 17,715,914.24 | 30,969,090.36 |
应交税费 | 10,486,869.24 | 29,043,697.94 |
其他应付款 | 105,724,429.15 | 285,485,130.50 |
其中:应付利息 | 603,665.91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707,636.68 | 90,686,931.57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305,241,869.41 | 672,223,773.15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190,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248,627,747.99 | 248,627,747.99 |
递延收益 | 284,633.32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850,892.84 | 4,815,776.04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53,763,274.15 | 443,443,524.03 |
负债合计 | 559,005,143.56 | 1,115,667,297.18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712,519,844.00 | 712,519,844.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310,799,926.46 | 1,310,799,926.46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40,689,186.02 | -16,782,654.82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65,552,111.56 | 65,552,111.56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304,449,110.46 | -1,311,559,200.0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743,733,585.54 | 760,530,027.13 |
少数股东权益 | -4,087,637.04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743,733,585.54 | 756,442,390.09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302,738,729.10 | 1,872,109,687.27 |
法定代表人:林毅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赖学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赖学玲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9月30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94,240,303.26 | 67,940,796.32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170,549,610.83 | 146,073,701.61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3,457,140.37 | 12,504,445.44 |
其他应收款 | 1,505,267,167.01 | 1,030,099,478.95 |
其中:应收利息 | 282,275.01 | 280,000.00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93,087,648.62 | 102,605,574.47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786,047,586.63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142,787.26 | 31,602.12 |
流动资产合计 | 1,878,744,657.35 | 2,145,303,185.54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3,000,000.00 | 3,000,000.00 |
长期股权投资 | 694,293,652.14 | 694,293,652.1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60,246,285.14 | 62,828,046.65 |
固定资产 | 8,137,788.38 | 10,566,815.78 |
在建工程 | 7,372,153.67 | 11,676,420.68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1,687,341.77 | 1,791,081.36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4,230,096.23 | 13,718,801.35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9,804,099.33 | 56,353,248.6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000,000.00 | 1,000,000.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39,771,416.66 | 855,228,066.61 |
资产总计 | 2,718,516,074.01 | 3,000,531,252.15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32,615,306.26 | 31,370,586.92 |
预收款项 | 28,523,678.99 | |
合同负债 | 19,449,725.06 | |
应付职工薪酬 | 4,972,849.72 | 5,850,034.81 |
应交税费 | 264,126.27 | 17,294,145.12 |
其他应付款 | 317,631,364.03 | 451,267,332.78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5,491,837.50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474,933,371.34 | 619,797,616.12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90,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248,627,747.99 | 248,627,747.99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48,627,747.99 | 438,627,747.99 |
负债合计 | 723,561,119.33 | 1,058,425,364.11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712,519,844.00 | 712,519,844.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365,194,188.28 | 1,365,194,188.28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65,552,111.56 | 65,552,111.56 |
未分配利润 | -148,311,189.16 | -201,160,255.8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994,954,954.68 | 1,942,105,888.04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718,516,074.01 | 3,000,531,252.15 |
3、合并本报告期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71,737,794.59 | 258,596,312.12 |
其中:营业收入 | 71,737,794.59 | 258,596,312.12 |
利息收入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23,405,107.33 | 275,497,185.62 |
其中:营业成本 | 58,863,423.66 | 144,773,635.98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220,503.94 | 2,398,303.73 |
销售费用 | 48,128,015.47 | 85,862,835.08 |
管理费用 | 14,996,090.61 | 24,762,187.14 |
研发费用 | 4,822,164.46 | 11,891,589.59 |
财务费用 | -3,625,090.81 | 5,808,634.10 |
其中:利息费用 | -17,536.96 | 5,727,837.62 |
利息收入 | -2,842,411.87 | -2,206,027.04 |
加:其他收益 | 1,410,745.25 | 1,478,969.12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2,485.50 | 118,559.7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5,079,443.77 | -8,557,616.31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2,710.06 | -38,900,982.14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610,052.08 | -32,791.70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9,531,876.08 | -62,794,734.75 |
加:营业外收入 | 502,432.36 | 602,172.30 |
减:营业外支出 | -11,912.31 | 239,802.17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9,017,531.41 | -62,432,364.62 |
减:所得税费用 | -713,825.78 | -3,166,929.59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8,303,705.63 | -59,265,435.03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8,303,705.63 | -59,265,435.03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8,303,705.63 | -56,381,029.01 |
2.少数股东损益 | -2,884,406.02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4,299,442.06 | 5,214,091.42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4,299,442.06 | 5,214,091.42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4,299,442.06 | 5,214,091.42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 |
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4,299,442.06 | 5,214,091.42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42,603,147.69 | -54,051,343.6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42,603,147.69 | -51,166,937.59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884,406.02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397 | -0.0791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397 | -0.0791 |
法定代表人:林毅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赖学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赖学玲
4、母公司本报告期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收入 | 46,434,553.97 | 55,543,818.37 |
减:营业成本 | 32,298,972.18 | 27,825,309.11 |
税金及附加 | 133,484.91 | 2,231,266.13 |
销售费用 | 9,604,849.00 | 24,152,067.50 |
管理费用 | 8,118,422.78 | 11,861,494.83 |
研发费用 | 885,477.96 | 3,083,434.51 |
财务费用 | 3,402.40 | 4,271,585.86 |
其中:利息费用 | 277.08 | 5,586,247.65 |
利息收入 | -709.05 | -1,394,021.49 |
加:其他收益 | 27,504.34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3,900.27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
“-”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991,547.56 | -889,409.52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547,801.40 | -13,059.14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6,297.08 | -18,807,708.50 |
加:营业外收入 | 9,545.77 | 1,518.70 |
减:营业外支出 | 33,822.14 | 168,691.74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0,573.45 | -18,974,881.54 |
减:所得税费用 | -148,750.88 | 113,528.64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8,177.43 | -19,088,410.18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8,177.43 | -19,088,410.18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98,177.43 | -19,088,410.18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374,279,744.21 | 961,258,191.39 |
其中:营业收入 | 374,279,744.21 | 961,258,191.39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431,695,230.34 | 940,208,227.30 |
其中:营业成本 | 206,817,326.79 | 519,706,868.04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3,178,597.24 | 6,274,353.71 |
销售费用 | 154,336,894.76 | 278,333,692.86 |
管理费用 | 51,161,592.74 | 83,133,798.01 |
研发费用 | 18,604,197.33 | 34,884,550.11 |
财务费用 | -2,403,378.52 | 17,874,964.57 |
其中:利息费用 | 2,298,382.78 | 17,980,361.22 |
利息收入 | -5,512,160.98 | -5,059,113.17 |
加:其他收益 | 2,847,558.05 | 2,450,769.12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0,574,091.07 | 997,147.69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781,054.38 | -11,157,422.63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5,382,161.82 | -38,913,935.96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97,342,429.27 | -100,402.45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3,747,484.82 | -25,673,880.14 |
加:营业外收入 | 1,105,827.65 | 783,942.25 |
减:营业外支出 | 29,693,214.17 | 574,725.27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160,098.30 | -25,464,663.16 |
减:所得税费用 | -1,949,991.31 | 2,080,098.17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110,089.61 | -27,544,761.33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110,089.61 | -27,544,761.33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7,110,089.61 | -25,129,337.96 |
2.少数股东损益 | -2,415,423.37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3,906,531.20 | 26,078,194.48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3,906,531.20 | 27,174,286.15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3,906,531.20 | 27,174,286.15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3,906,531.20 | 27,174,286.15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096,091.67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6,796,441.59 | -1,466,566.8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6,796,441.59 | 2,044,948.19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3,511,515.04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100 | -0.0353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100 | -0.0353 |
法定代表人:林毅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赖学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赖学玲
6、母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收入 | 161,033,929.23 | 284,907,228.83 |
减:营业成本 | 79,499,866.64 | 123,561,417.56 |
税金及附加 | 2,748,365.67 | 4,655,807.12 |
销售费用 | 40,887,842.75 | 110,324,050.12 |
管理费用 | 28,789,112.36 | 40,662,587.49 |
研发费用 | 3,109,226.47 | 7,115,913.99 |
财务费用 | 2,282,472.63 | 13,533,060.34 |
其中:利息费用 | 2,264,411.45 | 17,609,039.62 |
利息收入 | -90,225.61 | -4,225,257.51 |
加:其他收益 | 180,783.24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631,428.39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843,450.99 | -803,970.36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9,883,673.36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97,293,537.80 | -61,915.85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6,464,239.40 | -20,442,922.39 |
加:营业外收入 | 189,992.16 | 4,493.78 |
减:营业外支出 | 17,256,015.60 | 383,181.63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9,398,215.96 | -20,821,610.24 |
减:所得税费用 | -3,450,850.68 | 2,426,201.57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2,849,066.64 | -23,247,811.81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2,849,066.64 | -23,247,811.81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52,849,066.64 | -23,247,811.81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7、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30,220,869.47 | 996,476,646.59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534,899.60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161,176.15 | 127,837,777.8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50,916,945.22 | 1,124,314,424.47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77,743,466.18 | 530,592,460.53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90,225,365.96 | 155,023,648.08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6,827,952.39 | 40,328,300.32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87,450,219.22 | 275,457,237.4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82,247,003.75 | 1,001,401,646.4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1,330,058.53 | 122,912,778.05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99,750,270.91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753,469.45 | 983,897.15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 768,754,919.37 | 100,149,762.65 |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5,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69,508,388.82 | 245,883,930.71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72,553,939.18 | 40,533,735.52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05,584,223.14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696,454.58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8,250,393.76 | 146,117,958.6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91,257,995.06 | 99,765,972.05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5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5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826,825.00 | 80,0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739,295.2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566,120.28 | 80,15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55,000,000.00 | 293,931,801.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626,153.27 | 18,058,149.54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3,698,081.0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56,626,153.27 | 455,688,031.6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7,060,032.99 | -375,538,031.61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73,898.95 | 1,807,941.65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13,141,802.49 | -151,051,339.86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5,650,942.05 | 283,499,984.65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78,792,744.54 | 132,448,644.79 |
8、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29,500,128.53 | 322,278,529.62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0,463,174.84 | 181,191,366.7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9,963,303.37 | 503,469,896.34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2,546,489.94 | 197,967,603.94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4,422,195.89 | 18,939,468.86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9,473,674.58 | 19,559,798.02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26,690,153.04 | 220,385,369.1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73,132,513.45 | 456,852,239.9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13,169,210.08 | 46,617,656.36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932,245.4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80,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768,649,417.40 | 100,003,640.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5,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68,649,417.40 | 148,015,885.4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7,468,908.63 | 38,148,431.17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3,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7,468,908.63 | 71,148,431.1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01,180,508.77 | 76,867,454.23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80,0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0,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55,000,000.00 | 205,0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37,318.17 | 17,942,748.54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99.51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55,237,318.17 | 222,944,948.0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5,237,318.17 | -142,944,948.05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613.03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7,229,632.51 | -19,459,837.46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7,940,796.32 | 65,545,918.06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11,163.81 | 46,086,080.60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01月0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43,295,676.15 | 243,295,676.15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153,171,943.82 | 243,295,676.15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29,837,081.25 | 243,295,676.15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95,594,178.59 | 243,295,676.15 | |
其中:应收利息 | 280,000.00 | 243,295,676.15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68,259,478.79 | 168,259,478.79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786,047,586.63 | 786,047,586.63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1,334,033.28 | 21,334,033.28 | |
流动资产合计 | 1,497,539,978.51 | 1,497,539,978.51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62,828,046.65 | 62,828,046.65 | |
固定资产 | 15,092,758.81 | 15,092,758.81 | |
在建工程 | 12,860,795.26 | 12,860,795.26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25,832,785.56 | 25,832,785.56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118,000,000.00 | 118,000,000.00 | |
长期待摊费用 | 34,986,322.45 | 34,986,322.4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0,969,000.03 | 90,969,000.0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74,569,708.76 | 374,569,708.76 | |
资产总计 | 1,872,109,687.27 | 1,872,109,687.27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28,511,210.14 | 128,511,210.14 | |
预收款项 | 107,527,712.64 | -107,527,712.64 | |
合同负债 | 107,527,712.64 | 107,527,712.64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30,969,090.36 | 30,969,090.36 | |
应交税费 | 29,043,697.94 | 29,043,697.94 | |
其他应付款 | 285,485,130.50 | 285,485,130.50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90,686,931.57 | 90,686,931.57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672,223,773.15 | 672,223,773.15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190,000,000.00 | 190,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248,627,747.99 | 248,627,747.99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815,776.04 | 4,815,776.04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43,443,524.03 | 443,443,524.03 | |
负债合计 | 1,115,667,297.18 | 1,115,667,297.18 |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712,519,844.00 | 712,519,844.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310,799,926.46 | 1,310,799,926.46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6,782,654.82 | -16,782,654.82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65,552,111.56 | 65,552,111.56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311,559,200.07 | -1,311,559,200.07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760,530,027.13 | 760,530,027.13 | |
少数股东权益 | -4,087,637.04 | -4,087,637.04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756,442,390.09 | 756,442,390.0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872,109,687.27 | 1,872,109,687.27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01月0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67,940,796.32 | 67,940,796.32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146,073,701.61 | 146,073,701.61 | |
应收款项融资 |
预付款项 | 12,504,445.44 | 12,504,445.44 | |
其他应收款 | 1,030,099,478.95 | 1,030,099,478.95 | |
其中:应收利息 | 280,000.00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02,605,574.47 | 102,605,574.47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786,047,586.63 | 786,047,586.63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1,602.12 | 31,602.12 | |
流动资产合计 | 2,145,303,185.54 | 2,145,303,185.54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长期股权投资 | 694,293,652.14 | 694,293,652.14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62,828,046.65 | 62,828,046.65 | |
固定资产 | 10,566,815.78 | 10,566,815.78 | |
在建工程 | 11,676,420.68 | 11,676,420.68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1,791,081.36 | 1,791,081.36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3,718,801.35 | 13,718,801.3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6,353,248.65 | 56,353,248.6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55,228,066.61 | 855,228,066.61 | |
资产总计 | 3,000,531,252.15 | 3,000,531,252.1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31,370,586.92 | 31,370,586.92 | |
预收款项 | 28,523,678.99 | -28,523,678.99 | |
合同负债 | 28,523,678.99 | 28,523,678.99 | |
应付职工薪酬 | 5,850,034.81 | 5,850,034.81 | |
应交税费 | 17,294,145.12 | 17,294,145.12 | |
其他应付款 | 451,267,332.78 | 451,267,332.78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5,491,837.50 | 85,491,837.50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619,797,616.12 | 619,797,616.12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90,000,000.00 | 190,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248,627,747.99 | 248,627,747.99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38,627,747.99 | 438,627,747.99 | |
负债合计 | 1,058,425,364.11 | 1,058,425,364.11 |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712,519,844.00 | 712,519,844.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365,194,188.28 | 1,365,194,188.28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65,552,111.56 | 65,552,111.56 | |
未分配利润 | -201,160,255.80 | -201,160,255.80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942,105,888.04 | 1,942,105,888.0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000,531,252.15 | 3,000,531,252.15 |
调整情况说明
2、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毅超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