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星期二)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0年10月23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监事初加宁先生、赵立勋先生、宋子会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备查文件经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