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在公司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5人,实际到会董事5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何启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29日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